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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

《諱辯》賞析

時間:2021-06-28 08:17:17 賞析 我要投稿

《諱辯》賞析

  【作品介紹】

  《諱辯》講當時的著名詩人李賀因避父親的名諱而不能參加進士科考,像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響。韓愈對此十分憤慨,于是寫下這篇文章來論述此事,表達他反對將“避諱”搞得太泛濫的主張。封建時代對于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謚號等,不能直接寫出或說出,必須用其他字來代替,如漢高祖名邦,改“邦”為“國”;唐太宗名世民,改“世”為“代”,改“民”為“人”,尚書六部中的“民部”,則改為“戶部”,等等?逃」艜鴷r,也要把當世應諱的字改掉或缺筆。這叫做避諱。避諱的要求很嚴格,違犯者會招致非議,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詩人李賀,才氣橫溢,少年成名,但因為他的父親名晉肅,在他準備參加進士科考試時就遭到了非議(晉、進同音),終于不能如當時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韓愈曾鼓勵李賀應進士試,也被人指責。面對這種陳腐的時尚,韓愈十分憤慨,《諱辯》就是為這件事而寫的。韓愈不敢反對避諱,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經(jīng)典和法律依據(jù),找出矛盾,從而反對將避諱搞得過濫。文章層層設問,一波三折,語言辛辣,說理痛快。全文沒有一句從正面說出作者的主張,讀者卻可從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結(jié)論。

  【原文】

  諱辨

  作者:韓愈

  愈與李賀書[1],勸賀舉進士[2]。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然一辭;矢浽籟4]:“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5]!贬屩咴唬骸爸^若言‘徵’不稱‘在’,言‘在’不稱‘徵’是也[6]!甭稍唬骸安恢M嫌名[7]!贬屩咴唬骸爸^若‘禹’與‘雨’、‘丘’與‘蓲’之類是也[8]!苯褓R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9]?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于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歟[11]?周公作詩不諱[12],孔子不偏諱二名[13],《春秋》不譏不諱嫌名[14],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15]。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16]。周之時有騏期[17],漢之時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19],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20],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21],不聞諱滸、勢、秉、機也[22]。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23],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經(jīng),質(zhì)之于律[25],稽之以國家之典[26],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28],而諱親之名,則務勝于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于宦者宮妾[29],則是宦者宮妾之孝于其親,賢于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注釋】

  [1]李賀(790—816):字長吉,唐代著名詩人,因避父諱,不能應試出身,只做過奉禮郎之類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進士:唐代科舉制度分?坪椭瓶疲?剖嵌ㄆ诜挚婆e行的考試,有秀才、明經(jīng)、進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臨時特設的考試。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湜:字持正,元和進士。曾從韓愈學。

  [5]律:此處當指唐代某項法律條文。唐代法典總稱《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條,其中未見“二名不偏諱”及下引“不諱嫌名”等條文!岸黄M”最早見于《禮記》的《典禮上》及《檀弓下》,意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時不避諱。偏:一半。一說偏即徧(遍),全部、普遍的意思。根據(jù)《禮記》的釋文,似乎不能作這樣的解釋。

  [6]“謂若”二句: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時不連用“在”,在說“在”時不連用“徵”。意即只要不連用,就用不著避諱。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諱”的條文,則二句為律的釋文。這條釋文襲用《禮記·檀弓下》正文及《禮記·曲禮上》鄭玄注。

  [7]嫌名:指與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則有稱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謂若禹”二句:亦襲用《禮記·曲禮上》鄭玄注。禹、雨,丘、蓲,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為孔子名。

  [9]為:是。

  [10]法制:禮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幫助武王滅殷(商),又輔佐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歷代統(tǒng)治者尊崇為“圣人”。

  [12]詩:《詩經(jīng)》。《詩經(jīng)·周頌》中的《噫嘻》與“《雝》等篇,相傳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駿發(fā)爾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發(fā),所以說“周公作詩不諱”。

  [13]孔子不偏諱二名:孔子不避單獨用的“徵”或“在”字。如:《論語·八佾》中孔子曾說“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論語·衛(wèi)靈公》中又說“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時魯國的編年史書,相傳經(jīng)孔子刪訂,為儒家經(jīng)典之一。譏:譏刺,非難。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釗,其孫繼位,謚昭!洞呵铩穼Υ宋刺岢霎愖h。

  [16]曾參(shēn):春秋時人,字子輿,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稱。不諱昔:《論語·泰伯》記曾子說:“昔者吾友嘗從事于斯矣!

  [17]騏期:春秋時楚國人。

  [18]杜度:東漢時人,字伯度,齊國丞相。

  [19]“漢諱”句:漢武帝名劉徹,當時為避諱,將徹侯改為通侯,蒯(kuǎi)徹改為蒯通。

  [20]呂后:名雉(zhì志),當時為避諱,改雉為“野雞”。

  [21]章:章奏,臣下給皇帝的報告。詔:詔書,皇帝頒發(fā)的文書命令。

  [22]滸(hǔ虎)勢秉機:四字與唐高祖李淵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隆基名同音。

  [23]諭:與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會地位的鄉(xiāng)紳、讀書人等。

  [25]質(zhì):對照。

  [26]稽:檢核。國家之典:指上文所舉漢代諱武帝、呂后名,唐朝章奏、詔令不避“滸勢秉機”等例。

  [27]止:意為到達頂點。

  [28]務行:致力于實行。

  [29]比:類似。

  【譯文】

  我給李賀寫了一封信,勉勵他去考進士。李賀應進士試很引人注目,同李賀爭名的人出來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還是以不參加進士考試為好,勉勵他去考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不加分辨,紛紛附和,眾口一聲;矢泴ξ艺f:“如果不辯明這件事,您和李賀都會因此獲罪!蔽一卮鹫f:“是的!

  《律》文說:“凡雙名不專諱一個字!苯忉屨哒f:“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的時候不說‘在’,說‘在’的時候不說‘徵’!薄堵伞肺挠终f:“不諱聲音相近的字。”解釋者說:“譬如‘禹’之與‘雨’,‘丘’之與‘蓲’之類就是!爆F(xiàn)在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去考進士,是違背了二名律呢,還是違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晉肅,兒子不可以考進士,那么倘若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了嗎?

  試問避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制訂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詩不避諱,孔子不避母親雙名中的單獨一字,《春秋》中對人名相近不避諱的事例,也沒有加以譏刺。周康王釗的孫子,謚號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時有一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一個人叫杜度,象這樣的名字讓他們的兒子如何避諱呢?難道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了嗎?還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漢代諱武帝名徹,遇到“徹”字就改為“通”字,但沒有聽說又諱車轍的轍字為別的什么字;諱呂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稱“野雞”,但沒有聽說又諱治天下的治字為別的什么字,F(xiàn)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達詔旨,也沒聽說要避滸、勢、秉、機這些字,只有宦官和宮女,才不敢說諭和機這些字,以為這樣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論行動,究竟應該依照什么法度呢?總之,無論是考據(jù)經(jīng)典、質(zhì)正律文還是查核國家典章,李賀的參加進士考試,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參那樣,可以免遭非議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達到頂點了。而現(xiàn)在的讀書人,不努力學周公、孔子的行事,卻要在諱親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無法超過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參,而去向宦官、宮女看齊,那么豈非宦官、宮女對親人的孝順,比周公、孔子、曾參還要好得多了嗎?

  【解析】

  唐代對于君主與尊長的名字避諱強調(diào)得十分過分,成了限制人們言行的精神桎梏。李賀父名晉肅,因而不能參加進士科的考試。因“晉”、“進”同音。韓愈因勸說李賀參加考進士遭到眾人的非議。這種陳腐風氣,韓愈為之深惡痛絕。《諱辯》正是為此而作。他引經(jīng)據(jù)典,多方設問,并運用鮮明的對比手法對這種腐朽的時尚做了痛快淋漓的抨擊。

  引經(jīng)據(jù)典。為了批駁李賀應避諱父名的說法,作者列出許多典型的例子來談避諱君主與尊長名字的時尚沒有事實根據(jù)。春秋時的周公與孔子,是人們景仰的人物,他們品德高尚,但他們并不避諱父兄之名或母親之名;周昭王與曾參,都是賢德之人,為人稱道,他們也不避先人或父親之名。由此看來,避諱尊上名字的做法,實在是無事生非,甚至可以說是故意搬弄是非。到了漢代,漢武帝叫劉徹,只是讓人避他的諱,而沒有讓車轍的“轍”來避他的諱;呂后叫呂雉,也只讓野雞避她的諱,而沒有將其它讀成“治”的字來避她的諱。按照一些人(或者風俗)的說法,李賀要避父親名字“晉肅”之諱而不能參加進士考試,作者以此來推,周朝人騏期、漢朝人杜度的兒子就沒辦法取名,這就說明所謂的避諱是無稽之談。作者運用的統(tǒng)治者不講避諱的例子也很有力,如朝廷中大臣寫奏章、皇上下詔書,并沒有去避諱滸、勢、秉、機等這些按說應該避諱的字。不僅如此,作者還用了一個假設的.例子:如果父名為仁,那兒子就應該不能做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諷刺辛辣,入木三分。這些事實論據(jù),典型充分,不容辯駁,對那些借避諱之名來阻撓李賀參加進士考試的人,無疑是當頭喝棒,使之惶然而不知所答。

  多方設問。文中從多個角度來設問句,增強了語言的表達效果,引人深思,富有感染力?矗瑸榱俗C明李賀理所當然能夠參加進士考試,作者根據(jù)明文律令來設問,說他并沒有違犯什么律條;根據(jù)父親名為“仁”、兒子就不能做人的假設事例來設問,說明兒子避父名之諱荒唐可笑;然后對避諱的起源進行設問,根據(jù)周公、孔夫子、周昭王和曾參并不講避諱的做法來設問,說明李賀的不避諱是有古例可循的;根據(jù)周朝騏期、漢朝杜度二人其子如講避諱則無法取名來設問,說明避諱純粹是人為設限,自置障礙;根據(jù)士君子為講避諱而使立言行事無法則可以遵循來設問,說明講避諱是一種再不可沿用的壞習俗;根據(jù)對經(jīng)籍、律令的對照和對國家典章的察稽來設問,說明李賀是應該參加進士考試的;最后根據(jù)周公、孔子、曾參等人的做法與宦官、宮妾的做法來對照設問,誰輕誰重,誰正確誰錯誤,不言自明。

  這些問句,作者只問不答,語氣強烈。一連串的問句,有的答案就在其中,意味深遠;有的是明知故問,讓對方無法作答,令其警醒。

  對比鮮明。文章中多處運用對比的手法,給人以深刻的印象。一是古今縱的對比,即將周公、孔子等人的不講避諱與當代人一味講避諱進行對比,說明當代人的愚昧。二是橫的對比。先是用古人講避諱與他們自相矛盾的做法進行對比,如漢武帝的名只避諱人不避諱物,呂后的名只避諱野雞而不避諱其它。再就是當代人之間橫的對比,如朝廷中大臣寫奏章、皇上發(fā)詔書不講避諱,宦官和宮女卻必須講避諱。還有,就是拿宦官、宮女講避諱的表面尊敬與周公、孔子等人不講避諱的真正尊敬進行對比。這些鮮明的對比,充分說明了所謂的講避諱,實際上是一種虛偽的面具,是偽君子制造的假像,沒有一點價值可言。

  韓愈的這篇散文,字里行間透示出他作為正直之人的凜然正氣,剛毅風骨,是對唐代講避諱陳規(guī)陋習的挑戰(zhàn)。韓愈為了保護人才,無所畏懼,仗義執(zhí)言,逐次設疑反詰,而又不從正面闡明自己的觀點,做到有理有據(jù),有序有節(jié),文筆犀利,勁拔雄鍵,撼人心魄。

  【名句點擊】

  這篇散文的名句是:“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边@是一個陳述句,語氣平淡而語意深刻,似一位長者在諄諄教導做人的原則與道理:不必重形式,關(guān)鍵在品行。引人思考,令人警醒,

  【名句運用】

  康熙皇帝一生崇尚孝道,認為“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他對其祖母,母親皆極為尊敬,他的母親孝康章皇后去世后,幾十年來,對其嫡母孝惠章皇后恭順有加,每年親自侍奉孝惠章皇后赴熱河避暑.在其病重期間,每日前往壽寧宮探望,直至皇后駕崩.康熙皇帝對其祖母,太宗之莊妃,世祖生母孝莊文皇后更是恪盡孝道。不但每日前往慈寧宮問安,還在孝莊文皇后生病時幾次步行至天壇,為其祈禱,言愿以己之壽命換祖母萬壽.孝莊文皇后駕崩后,康熙悲痛萬分,親視其入殮,斷發(fā)著服,廬次于慈寧宮外,正直除夕佳節(jié),群臣請其回宮,未允.回宮后,仍然每日去慈寧宮,睹物思人.康熙皇帝,一生勵精圖治,政績卓著.除卻上文所提,康熙皇帝積極抵抗外國勢力侵略,與俄國精確邊界,兩次親征準葛爾,定鼎天下,完成了中華民族的大一統(tǒng).因其文治武功,后人稱為千古一帝.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駕崩于北京京郊暢春園,享年69歲,廟號圣祖,是為清朝唯一有圣字廟號的皇帝。

  【散文家的故事】

  韓愈不只敢于為李賀打抱不平,同陳規(guī)陋習斗,就是皇上做的事越格了,他也敢于站出來說話。

  唐朝皇帝唐憲宗,是個非常迷信佛法的人,元和十四年(819)正月里,他派出一批太監(jiān)與和尚,從鳳翔法門寺護國真身塔內(nèi),把所傳的佛祖釋迦牟尼的一節(jié)指骨迎到長安皇宮里供奉,頂禮膜拜。這樣大搞了三天之后,又把這節(jié)指骨送到長安的各大寺院里,依次供奉。一時間,京城內(nèi)外的王公大臣們掀起了奢侈鋪張的狂熱活動,街頭巷尾的老百姓全都議論紛紛。韓愈覺得,皇帝這樣崇尚和提倡迷信活動,實在太不正常了,對于國計民生絲毫沒有好處。他花時間精心寫了一道奏章(即《論佛骨表》),痛切地指出佞(諂媚)佛是非常有害的事,要求皇帝立即下令制止。他并且勇敢地表示“佛有靈,能作禍祟(帶給人災禍),凡有殃咎(使受責罰、禍害),宜加臣身!

  這道奏章送上去后,唐憲宗頓時怒不可遏,幾乎要下令殺了韓愈,幸虧有裴度等正直的大臣竭力救援,使唐憲宗不得不改變主意,但是仍然把韓愈驅(qū)逐出京師,由刑部侍郎貶為潮州刺史。

  當時的潮州(在今廣東)是南方海邊的荒僻之地,與長安相距約八千里遠。那一帶有瘴氣(熱帶和亞熱帶山林中的濕熱空氣),人碰上會得病,而且那時醫(yī)療條件很差,常會因此死去。被貶謫的官員是要立刻動身的。韓愈和哭哭啼啼的妻兒告別(后來他們也被驅(qū)逐出京),獨自一個人啟程,沿著驛道到潮州去。一路上,他悲憤不平,但是剛直不阿的品格又使他堅持自己的正確主張,盡管為反對迷信招來一場彌天大禍,他也毫不后悔。這就是韓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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