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xx縣xx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jù)該決議并根據(jù)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xiàn)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山西省永和縣閣底鄉(xiāng)辛角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為發(fā)展農業(yè)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yè)經營規(guī);,促進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fā)包給乙方從事農業(yè)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 20xx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jù)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fā)展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xié)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xiàn)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
公證處: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xiàn)金額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組集體收入1000元,看管山戶戶主,陳國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計15000元。
三、付款辦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所有權;
2)對所發(fā)包范圍內糾紛,甲方有義務調解;
3)甲方可在所發(fā)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應給乙方創(chuàng)造一個寬松發(fā)展的`環(huán)境。協(xié)調好本區(qū)治安環(huán)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四至范圍內的荒山經營權;
2)足額及時支付承包金額;
3)遵紀守法、安全生產。
七、其他事項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甲方群眾,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國家基建等情況,承包期內補償歸乙方,永久性征地補償,甲、乙雙方應和諧共同協(xié)商;
3)承包范圍內耕地甲方農產,若乙方需用時可與農戶協(xié)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內,乙方出現(xiàn)安全方面的事故與甲方無關;
5)承包期內,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分包,也可以有償流轉。
八、違約責任
1)合同訂立后,雙方均不得無故撕毀合同,若單方終止,造成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2)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xié)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九條,并附民主議定同意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xx縣xxx養(yǎng)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執(zhí)行董事。
乙方xx縣xx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jù)該決議并根據(jù)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xiàn)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縣xxx養(yǎng)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fā)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xié)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F(xiàn)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xié)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xié)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xiàn)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fā)包給乙方進行養(yǎng)殖業(yè)開發(fā)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jù)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fā)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xù)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fā)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xié)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中間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發(fā) 包 方: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村委會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
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xiàn)狀
1.1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zhèn)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xié)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fā)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shù)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shù)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xiàn)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xù)時應對地上現(xiàn)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xié)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fā)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fā)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fā)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fā)展林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yǎng)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年),從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yōu)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shù)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jù)。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shù)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shù)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qū)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qū)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qū)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xié)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發(fā)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xù)承包的,雙方另行續(xù)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xié)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tài)不變。
9.3 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xù)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yōu)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xié)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xù);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huán)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huán)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xié)助乙方申請取得當?shù)卣鞴懿块T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xiàn)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xié)議各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ū卷摓榛纳匠邪洜I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發(fā)展經濟保護和發(fā)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zhí)禭X(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舊龍?zhí)禭X的`全部范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托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________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下________年租金,
第一個________年叁仟元;
第二個________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guī)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yè)部門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xù)包,甲方給予優(yōu)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8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后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yè)部門的支持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xié)商決定,并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的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甲方:嵩明縣小新街鄉(xiāng)、古城村委會、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乙方:嵩明縣小新街鄉(xiāng)、小新街村委會、小路底村白云波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xié)議:
二、四至界線: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征占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xù),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xù),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fā)包給乙方從事林業(yè)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林業(yè)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規(guī)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xiàn)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fā)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發(fā)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
三、承包費為每年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總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四鄰商議,同意四至界限無糾紛。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可以種樹、開荒、開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xiàn)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 。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xié)議 ,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5月 日 20xx年 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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