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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考勤制度
為加強學校管理,現(xiàn)將原《上班、加班、下班、值班和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上班、加班、下班的要求及考勤
1、行政、教輔和工勤人員實行坐班制,每周坐班5天,如有急校務需要周末加班,應事先上報主管領導審批(或由領導直接通知)并報組織人事處,由所在處室系部負責考勤。
2、專任教師除完成正常的課堂教學任務以外,每周應下到學生班級1個晚自習(聲樂教師可進行兩個早自習的輔導),進行專業(yè)教學輔導或對本系學生進行學習指導和教育管理,每周計算報酬一課時,每學期發(fā)放一次。由各系部分學期制定本系部《專任教師下班安排表》,按周公布,并負責考勤,每月將考勤結果報組織人事處。
3、班主任和輔導員除完成教學任務正常下班外,還應下班進行學生管理,每周不少于2個晚上。其中周日晚點名必到。由各系分學期制定本系《班主任(輔導員)下班安排表》,按周公布,并負責考勤,學校工處負責督查。
二、值班的要求及考勤
1、學校行政總值班。由領導和處室系部負責人參加,總值班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天的晚上,周六和周日的白天。職責是及時巡查和處理值班期間學校的相關事務,檢查各處室系部值班情況,要求有書面記錄。
2、教務處值班。值班時間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習至晚自習結束,每周排班安排應交辦公室統(tǒng)一公布。職責是巡查全教學工作情況和各系部教學工作值班(含專任教師下班輔導)情況,要求有書面記錄。
3、學生處值班。學校工處與團委值班時間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習至晚自習,周日下午3:00至9:20,每周排班安排應交辦公室統(tǒng)一公布。學生公寓值班時間為每天晚上,周六周日白天。職責是巡查全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和各系學生工作值班(含班主任、輔導員下班)情況,要求有書面紀錄。
4、各系值班。教學工作和學生工作聯(lián)合值班,時間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習至晚自習,周日下午3:00至9:20,每周排班安排應交辦公室統(tǒng)一公布。職責是巡查本系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和專任教師、班主任(輔導員)下班情況, 要求有書面紀錄。
5、圖書館值班,F(xiàn)刊、過刊、電子閱覽室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下午1:30~晚上9:20,周六上午9:00至晚上9:20,周日上午9:00~下午5:20。每周排班安排應交辦公室統(tǒng)一公布。
6、保衛(wèi)科、醫(yī)校務室、司機班、水電班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日全天,職責是處理職能范圍內(nèi)的相關事務。每周排班安排應交辦公室統(tǒng)一公布。
7、辦分學期編定《學校行政總值班安排表》,并負責考勤。各系部、處室分學期編定《系部、處室行政值班安排表》、《各系部班主任、輔導員、專任教師下班安排表》,每學期初上報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每星期公布一次。各系部處室值班、下班安排表每周公布一次,自行負責考勤,學校行政總值班人員負責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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