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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事故反思總結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新修改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治水部分),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進一步強化企業(yè)水害防治主體責任,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加大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健全水害應急預案,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 健全防治水機構、明確水害防治責任 ————
煤礦企業(yè)、礦井的主要負責人要承擔本單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在人力、物力和資金等方面要給予大力支持?偣こ處煟夹g負責人)具體負責防治水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對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制定防治水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編寫防治水規(guī)劃、專門防治水設計、措施等。定期組織開展水患排查活動,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煤礦企業(yè)(礦井)分管領導要按照職責分工,作好相應的防治水工作。
煤礦企業(yè)、礦井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水害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yè)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yè)隊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煤礦企業(yè)、礦井,還應當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要受過正規(guī)院校地質、水文地質專業(yè)教育的技術人員。
煤礦企業(yè)、礦井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崗位責任制和有關防治水技術制度。特別要建立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水害應急救援援制度。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極復雜的礦井還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產撤人制度等。制定的各項制度都要組織宣傳學習。
煤礦企業(yè)、礦井有責任和義務對煤礦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使職工了解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本知識,掌握井下透水征兆的有關知識,組織井下職工開展水害應急救援演練,提高職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災的能力。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fā)現(xiàn)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采取切實有效安全措施,組織專家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 全面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 ————
水文地質基礎工作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為此,要全力做好以下幾項基礎工作。
一是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煤礦企業(yè)應當根據(jù)井田內受采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礦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guī)律,井工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確定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并依此類型制定防治水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防治水基礎地質資料。煤礦企業(yè)應當組織編制井田地質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并有相應的防治水內容。編制礦井充水性圖、礦井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tài)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礦井水文地質剖面圖等有關圖件,圖件內容要真實可靠并實現(xiàn)數(shù)字化。建立礦井涌水量觀測成果、氣象資料等有關基礎臺賬,為防治水決策提供科學依據(jù)。
三是要加強對古井老窯和周邊礦井的調查研究。調查古井老窯的位置及開采、充水、排水的資料及老窯停采原因等情況。調查周邊礦井的位置、范圍、開采層位、充水情況、地質構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離煤柱以及與相鄰礦井的空間關系,以往發(fā)生水害的觀測研究資料,并收集系統(tǒng)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圖及有關資料,為防治老空水害提供詳實的資料。
四是廢棄關閉礦井要編寫閉坑報告。大量關閉的廢棄礦井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特別是廢棄積水礦井,已構成對煤礦安全生產的嚴重威脅,發(fā)生了多起重特大水害事故。防治水規(guī)定要求所有礦井在關閉前必須編寫閉坑報告,對閉坑前的礦井采掘空間分布情況,可能存在的充水水源、通道、積水量和水位等情況進行分析評價;以及閉坑對鄰近生產礦井安全的影響和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五是開展水文地質調查與勘探。當?shù)V區(qū)(礦井)現(xiàn)有水文地質資料不能滿足生產建設的需要時,應當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礦區(qū)(礦井)未進行過水文地質調查或者水文地質工作程度較低的,應當進行補充水文地質調查與勘探?碧椒椒ǹ刹捎梦锾、鉆探、化探等多種方法相互結合。物探成果必須經(jīng)鉆探方法驗證后,方可作為礦井設計、施工的依據(jù)。
六是加強基建礦井防治水工作。新建井筒開鑿到底后,必須優(yōu)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統(tǒng),在進入采區(qū)施工前應當建好永久排水系統(tǒng);窘ㄔO礦井的施工隊伍也要配備防治水專業(yè)技術人員,配置專用探放水鉆機,加強井下探放水工作。當?shù)V井水文地質條件比地質報告復雜的,必須針對揭露的水文地質情況,開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查明水害隱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 認真落實防治水各項措施 ————
一是相鄰礦井的分界處,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礦井以斷層分界的,應當在斷層兩側留有防隔水煤(巖)柱。礦井防隔水煤(巖)柱一經(jīng)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巖)柱中進行采掘活動,嚴禁超層越界或超深開采。
二是礦井應當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電設備和水倉等,確保礦井能夠正常排水。不得將礦井水在井下向老空區(qū)排放。每年全礦井要進行一次聯(lián)合排水試驗,檢修設備,清挖水倉,確保雨季有充足的排水能力。
三是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礦井,應當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統(tǒng)基礎上安裝配備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潛水電泵排水系統(tǒng)。
四是井下需要構筑水閘墻的,要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報廢巷道封閉時,在報廢的暗井和傾斜巷道下口的密閉水閘墻應當留泄水孔,每月定期進行觀測,雨季加密觀測。
五是煤層(組)頂板導水裂縫帶范圍內分布有富水性強的含水層,應當進行疏干開采。當開采煤層底板高承壓含水層時(如華北地區(qū)奧灰水),應當進行疏水降壓、注漿加固等措施,以防突水淹井。
六是有突水歷史或帶壓開采的礦井,應當分水平或分采區(qū)實行隔離開采。在分區(qū)之前,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巖)柱并建立防水閘門,以便在發(fā)生突水時,能夠控制水勢、減少災情、保障礦井安全。
———— 積極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 ————
一是開展水害預測預報。對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響的礦井,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進行充水條件分析,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每年初,要根據(jù)采掘接續(xù)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在采掘過程中,對預測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充和修正防范措施,消除水患。
二是礦井掘進、回采前要查明水害并進行治理。采用鉆探方法為主,配合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掘進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內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性等情況,提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和水害防范措施。發(fā)現(xiàn)斷層、裂隙和陷落柱等構造充水的,應當采取注漿加固或者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等安全措施。否則,不得掘進、回采;ǖV井掘進巷道、首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須先物探后鉆探驗證再進行掘進、回采。
———— 認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
一是確定探水警戒線。礦井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要進行探放水。探水前,應當確定探水線并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二是編制探放水設計。采掘工作面探水前,應當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鉆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當根據(jù)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等確定。一般情況下,其超前距不得小于30米。
三是做好探放水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在探水鉆孔鉆進時,發(fā)現(xiàn)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者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鉆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鉆進,監(jiān)測水情。如發(fā)現(xiàn)情況危急,應當立即組織所有受水害威脅區(qū)域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四是在地面無法查明礦井全部水文地質條件和充水因素時,應當采用井下鉆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則開展探放水工作,并確保探放水的效果。
———— 嚴格控制水體下采煤 ————
一是嚴禁在水體下、采空區(qū)水淹區(qū)域下開采急傾斜煤層。
二是在水體下采煤,其防隔水煤(巖)柱的留設,應當根據(jù)礦井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條件、開采方法、開采高度和頂板控制方法等,按照《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guī)程》中有關水體下開采的規(guī)定,由具有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炭設計單位編制可行性方案和開采設計,報省級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采煤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要求,控制開采范圍、開采高度和防隔水煤(巖)柱尺寸。
三是臨近水體下的采掘工作時,要采用有效控制采高和開采范圍的采煤方法,防止急傾斜煤層抽冒。在工作面范圍內存在高角度斷層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斷層導水或者沿斷層帶抽冒破壞。
四是在水體下開采緩傾斜及傾斜煤層時,宜采用傾斜分層長壁開采方法,并盡量減少第一、第二分層的采厚;上下分層同一位置的采煤間歇時間不小于4-6個月,巖性堅硬頂板間歇時間應適當延長。
———— 防范暴雨洪水引發(fā)煤礦事故災難 ————
一是煤礦要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lián)系,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暴雨洪水災害信息,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掌握汛情水情,主動采取措施。并與周邊相鄰礦井溝通信息,當?shù)V井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二是煤礦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本井田范圍內及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窯、地面塌陷坑、采動裂隙及可能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水庫、湖泊、河流、涵閘、堤防工程等重點部位進行巡視檢查,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要實施24h不間斷巡查。
三是煤礦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發(fā)淹井等事故災害緊急情況下及時撤出井下人員的制度,明確啟動標準、撤人的指揮部門和人員及撤人程序等;發(fā)現(xiàn)暴雨洪水災害嚴重、可能引發(fā)淹井時,必須立即撤人,只有在確認隱患已徹底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是所有煤礦在雨季前要開展一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庫、山洪部位等附近礦井的防洪設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與礦井連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壓實;井口標高低于當?shù)貧v年最高洪水位的礦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違法違規(guī)開采防水保護煤柱的礦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圍內及周邊已關閉的廢棄煤礦是否充滿填實;礦井防排水系統(tǒng)是否完善等。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落實責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不能完成的,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 強化水害應急救援 ————
一是煤礦企業(yè)應當根據(jù)礦井主要水害類型和可能發(fā)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和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處置方案應當包括發(fā)生水害事故時人員安全撤離的具體措施;每年都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并組織1次救災演練。
二是發(fā)現(xiàn)礦井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脅區(qū)域內的采掘作業(yè),撤出作業(yè)人員到安全地點,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三是煤礦企業(yè)應當裝備必要的礦井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主要設備要包括適合礦井救災的排水泵、排水管路、配套的電纜以及定向鉆機等。大中型企業(yè)要儲備足夠的搶險排水設備和材料。
四是水害事故發(fā)生后,礦井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力爭在救援黃金時間內,救出井下被困人員。
———— 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jiān)管、監(jiān)察力度————
煤炭行業(yè)管理、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要密切配合,指導煤礦企業(yè)加強對水害隱患的排查整改,加強對轄區(qū)內煤礦的監(jiān)管監(jiān)察力度。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職責,嚴防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嚴厲打擊水害瞞報事故;對轄區(qū)內重大水害隱患要登記建檔,重點跟蹤,督促企業(yè)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制。各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發(fā)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公布處理結果,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典型水害事故及時發(fā)出通報。對重大未遂透水事故和惡性淹井事件也要徹查原因,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措施,防范類似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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