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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領導值班制度
為轉變領導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經縣局黨組研究決定,縣局領導成員實行工作日八小時外值班制度,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縣局領導成員工作日八小時外值班順序根據在職局領導人數,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二、值班局長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值班期間全縣國稅系統(tǒng)政務、事務、業(yè)務工作的協(xié)調處理;負責系統(tǒng)內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和系統(tǒng)外涉稅事宜的協(xié)調;負責對涉及人員、經費、政策方面的請示報告或詢問進行記錄,并向主管局長報告,提請局黨組集體研究。
三、值班局長要在崗在位,保持與上下左右的聯絡暢通,及時接待干部職工來訪,按規(guī)定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主管局長要對值班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四、各基層分局在八小時外請示問題和報告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律與值班局長聯系解決。
瓊中縣國家稅務局領導值班制度
為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和加快稅收軟環(huán)境建設,增強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意識,提高辦稅效率,為納稅人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納稅環(huán)境,為納稅人解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提高納稅人滿意度。根據《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辦稅服務廳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時間
每周三(遇節(jié)假日順延)上午8:30-11:30。
二、接待地點
瓊中縣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中心接待室(一樓)。
三、局領導值班接待的職責
(一)了解辦稅服務工作情況,指導督促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執(zhí)行好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
(二)幫助提高辦稅服務廳服務質量,對辦稅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工作人員不文明辦稅的情況,及時提醒文明辦稅,使納稅人滿意;
(三)接受納稅人各類咨詢,為納稅人提供更權威的稅收政策宣傳和解答;
(四)協(xié)調各類涉稅事宜,現場解決和消除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矛盾,保證正常的辦稅秩序;
(五)受理納稅人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投訴和對稅務機關處理決定不服的反映;
(六)做好值班記錄,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
四、接待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局領導值班接待日,由局領導依次輪流值班,值班局領導因特殊情況外出,由其他局領導代為接待,具體安排由辦公室負責銜接。辦公室信訪人員負責接待情況記錄。
(二)接待工作結束后,有關科室應按照局領導的批辦意見和信訪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辦理,一般情況下辦理結果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后,15日內書面答復來訪納稅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給予回復的,應主動說明情況,并列入今后工作計劃,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解決。
(三)對涉及舉報類問題,不得將情況透露給被舉報的單位或個人,對泄露投訴人信息并造成后果的,以及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徇私舞弊、敲詐勒索、接受賄賂、貪贓枉法的,堅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指山市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領導值班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推進國稅政風行風建設再上新臺階,為納稅人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納稅環(huán)境,解決納稅人急需解決的實際問題,及時有效化解征納矛盾和處置突發(fā)事件,保證各項工作協(xié)調有序、優(yōu)質高效地運行,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值班領導由局領導班子成員組成。
第三條 工作職責:
一、負責協(xié)調大廳的工作和對臨時突發(fā)事件的處置,解決好納稅人存在爭議的問題,維護好大廳的辦稅秩序。
二、負責受理納稅人的來訪、投訴和舉報等事項;
第四條 工作要求:
一、局領導值班實行輪流值班制,值班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辦公地點在辦稅服務廳的領導值班臺。
二、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如因工作需要臨時離開崗位時,應安排其他人員代崗,不得出現脫崗情況。
四、值班領導在履行工作職責中,應態(tài)度熱情,文明禮貌,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使用文明用語,發(fā)揮表率和示范作用。
第五條 本制度由五指山市國稅局負責解釋,自發(fā)行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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