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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條例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避免員工遲到早退,應制定規(guī)范的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條例 篇1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以內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①遲到5分鐘以內的不處罰;②5-30分鐘的.,扣款50元;③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
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者,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者,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注:一次扣款200元)
6、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務的,必須由部門主管及領導簽字確認后(部門主管由上一級領導簽字),按完指紋方可外出,外出單交到傳達室。傳達室有義務提醒外出人員提交外出公務單,如外出人員沒手續(xù)出門,傳達室負同等處罰,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7、各部門主管簽外出單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辦公室統(tǒng)計外出單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字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8、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按指紋,不得提前到打卡區(qū)域附近聚集,違者記警告一次。
9、傳達室每天做好考勤監(jiān)督,并如實做好外出單收集,每周一將外出單交至辦公室。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條例 篇2
一、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
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此制度、適用范圍:倉儲所有員工。
二、遲到 早退說明
1、上班:早8:30 -- 晚19:00
2、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以內按指紋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按指紋按礦工半天處理(半天50元)。
3、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30 - 60分鐘視為早退,提前60分鐘下班按礦工半天處理(半天50元)。
4、對于遲到、早退的處理
、龠t到1 -30 分鐘以內扣30元
、谠缤 30-60分鐘以內扣30元
、圻t到60分鐘以上扣除全天工資
、茉缤2小時以上扣除全天工資
三、指紋打卡說明
1、上下班時間全憑員工在打卡機上打卡時間為準。
2、上下班漏打卡或忘記打卡需和主管說明情況填寫補卡條。
3、漏打卡或忘記打卡3次以上第4次以上扣20元每次。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條例 篇3
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統(tǒng)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現作如下規(guī)定: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
1、 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5分鐘的,扣款10元(含5分鐘),
、谶t到、早退5-10分鐘的,扣款20元(含10分鐘);
、圻t到、早退10-15分鐘的,扣款半天工資(含15分鐘)。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曠工扣罰當天工資。
3、員工未向部門領導報備或未經批準請假擅自不上班者,扣罰雙倍工資。
4、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打卡者(如出差、考勤機出現故障等)或正常上班忘記打卡,需向上級領導報備;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5、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理,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給予處罰。
注:夏季上班時間:上午:7:3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上班時間: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7:30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條例 篇4
近期發(fā)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guī)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以內刷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刷卡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10元;
、谶t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20元;
、圻t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50元。
4、上班遲到不刷卡者,記小過一次。(注:記小過一次扣款50元)
5、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刷卡而簽卡者,記大過一次。(注:記大過一次扣款10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簽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
8、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tǒng)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排隊刷卡,不得提前到打卡區(qū)域附近聚集,刷卡時不得插隊,違者記警告一次。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者讓人幫忙刷卡,如發(fā)現有此行為,首次記小過處理,第二次記大過處理,第三次給予開除。
11、前臺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jiān)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tǒng)計。
12、曠工及簽卡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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