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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19 08:19:0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jié)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2

  1、園長是全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隊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部門對單位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及幼兒活動的周邊環(huán)境,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6、每學期園長與教師、教師與幼兒家長、幼兒園與校車車主、車主與幼兒家長,層層簽訂責任書。

  7、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8、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ㄒ唬嫿▽W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ㄈ┙⑿@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ㄋ模┘訌姲踩麄鹘逃嘤,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嬲莆諏W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ǘ┙踩ぷ髫熑沃坪褪鹿守熑巫肪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ㄈ┘皶r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ㄋ模┲贫ㄐ@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jiān)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ㄎ澹﹨f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私庹莆諏W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wèi)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fā)事件。

  第九條衛(wèi)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z查、指導學校衛(wèi)生防疫和衛(wèi)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jiān)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wèi)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訌妼W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jiān)管,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ǘ┲笇I岚踩珯z查鑒定工作;

 。ㄈ┘訌妼W校工程建設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wèi)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WC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ǘ┡渲镁o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wèi)職責。

  第十七條學

  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wèi)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guī)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fā)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guī)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fā)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ㄒ唬┏闪⑴R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ㄋ模┲贫ò踩珣鳖A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yè)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物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fā)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jiān)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監(jiān)護人發(fā)現被監(jiān)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jiān)護人安排治療、休養(yǎng)。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條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和行為規(guī)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wèi)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學?筛鶕數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商,選聘優(yōu)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ハ嗯浜,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jiān)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zhí)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qū)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qū)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qū)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guī)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qū)交通工具的監(jiān)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第五十三條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衛(wèi)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wèi)生狀況進行監(jiān)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在發(fā)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校園內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fā)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發(fā)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發(fā)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依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引發(fā)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4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fā)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yōu)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對重點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內容要建檔登記,發(fā)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

  3、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檔案。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改正的及時改正,一時難以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1)各種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2)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暢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4)體育教學設施、學校建筑、運動場地、供水用電設備、食品衛(wèi)生、重大危險源等安全情況。

 。5)安全責任人、主管人、安全員的工作情況。

  (6)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二、值班巡邏制度

  為確保幼兒園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學校教育、治安保衛(wèi)工作全面負責。

  2、值班巡邏根據季節(jié)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qū)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遇有節(jié)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wèi)工作負全面責任。

  4、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付突發(fā)事件的能力,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fā)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三、食堂食品衛(wèi)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幼兒園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要求,園長作為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wèi)生工作,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作為重點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學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wèi)生資源及設施。

  3.明確責任,強化考核。建立各項衛(wèi)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保健醫(yī)生做好每天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4.廣泛宣傳,普及衛(wèi)生知識。普及衛(wèi)生知識,通過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并定期召開防控工作會議,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證每周有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yǎng)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

  5.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的防范。教室、會議室、圖書室、科學探究室、音體室、多功能廳等人群較集中的公共場所,落實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內通風換氣。

 。2)每天確保幼兒生到室外2小時活動時間。

 。3)按規(guī)定做好消毒工作。

  6.發(fā)現疫情,及時處理。學生如發(fā)現有發(fā)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通知其家長帶孩子及時就醫(yī),不得帶病上學;經醫(y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發(fā)現可疑癥狀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應急預案》隔離、報告,協助醫(yī)療部門救治,同時上報。并跟蹤隨訪接觸者,劃定專門的隔離區(qū),做好消毒隔離工作,保護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這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管理課堂。

  2、建設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法律責任。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符合規(guī)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幼兒園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爆物品,劇毒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zhí)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練。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

  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進一步強化幼兒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幼兒園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了解交通規(guī)則。

  二、嚴格落實幼兒園大門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兒園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幼兒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教師值勤,疏導交通,提醒幼兒與家長手牽手出校園,并做好值班記錄。

  三、在幼兒園門口和幼兒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四、幼兒園要加大對教職工、入園車輛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

  五、園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幼兒園辦理登記手續(xù)。

  六、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幼兒園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幼兒交通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七、幼兒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yī)院及時搶救,并責任落實到人。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6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2、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3、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4、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y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校舍、設施管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園舍設施定期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把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定本制度,以確保園舍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園舍、設施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由分管園長任組長的園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勤處為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二、園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嚴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員檢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會同有人員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不定時的抽查;每學期初、學期末各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科室、各年級組負責人員積極配合幼兒園對園舍安全的管理,密切關注園舍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在風、汛、雨、季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

  四、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園舍設施檔案保存?zhèn)洳椤?/p>

  五、檢查項目:

  1、園舍檢查的范圍為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庫房、各科室等各項建筑設施。

  2、幼兒休息室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等設施是否有隱患。

  3、園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園舍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5、食堂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幼兒園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他隱患、險情等現象。

  六、對發(fā)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幼兒園,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簽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園舍有重大險情均應及時上報。

  七、后勤部門應對園舍進行經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園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

  八、有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未及時解決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凡發(fā)現園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教委。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8

  一、總則

  (一)、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一)、園長為全園的防火總負責人;幼兒園設立防火領導小組,對幼兒園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做出決策。

  (二)、園長為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負責本園具體的消防工作。

  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防火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志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各班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兒園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負責人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規(guī)和幼兒園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5、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防火管理員主要職責:

  1、認真負責做好本園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yǎng)工作

  2、明確崗位職責,每天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火災預防措施

  (一)幼兒園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三)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四)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yè)。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五)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六)幼兒園應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

  (七)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保證安全。

  (八)法定節(jié)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火災現場緊急預案

  (一) 任何人發(fā)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二) 發(fā)生火災時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四) 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五、獎勵與處罰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3、 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事跡突出。

  4、 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并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的扣發(fā)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由幼兒園協助執(zhí)行罰款處罰和扣發(fā)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的、單位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9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活動秩序,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wěn)定,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本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年級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園內留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wèi)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并安裝視頻監(jiān)控。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fā)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wěn)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guī)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管好用好園所的一切財物是全園師幼的共同責任。全園師幼都要樹立園所是我家、愛護,保護財產靠大家的思想,把愛園如家變成自覺行動。

  二、財物管理員,對園所財產負有管理、清查、維護等責任,對所有園產都要登記造冊,做到每學年一次清查,且?guī)、卡、物相符,對園所財物管理、運轉、流失等情況要及時向園長匯報。

  三、校產的使用實行借用制度,借用者,要按班級、學科辦理借用手續(xù),借用物資要專人使用、專人管理,如有遺失、損壞應根據情況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四、明確責任,各室責任人要時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確保自己工作、生活的處室不出意外,管理使用的物資不受損失。若自己處室因不關窗,不上鎖,管理疏漏等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本室責任人承擔,(含教室玻璃)。班主任是教室的責任人,當日的值日教師,是辦公室的`責任人,特種教室管理人員是責任人,其他處室的責任人是使用人。各相關責任人要看好自己的門。

  五、強化門衛(wèi)值班人員的責任心,門衛(wèi)值班要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敢于負責,不能膽小怕事。要嚴格執(zhí)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凡不明真像者一律拒之門外。每日傍晚應巡視各室一遍,發(fā)現異,F象及時記錄,并告知園長,園所視情納入班級考核,夜間要定時巡查確保園所安全,并做好情況記錄。若因空崗、瀆職、造成園所財產受損失,一律個人承擔。

  六、造成園所財產損失的有關責任人,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wěn)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園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升旗儀式、廣播操、集會、文藝演出等);

  2、在園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文藝演出、看電影等);

  3、幼兒園組織的參觀活動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園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活動有記錄、有總結。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幼兒集合、解散時,上下樓梯不要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各班教師在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跟孩子講好相關的注意事項,在活動中時刻關注幼兒的一舉一動,發(fā)現有危險跡象立即制止,把危險盡量消滅在萌芽之中。

  2、在帶領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如在運動會中,不要設置危險系數高的運動項目,各項運動要確保幼兒的安全。

  3、如果幼兒在大型活動中受傷,輕傷立即請校醫(yī)包扎,傷勢稍重的立即送往醫(yī)院處置,不能延誤。

  4、幼兒園領導要時刻關注大型活動進展情況,時刻提醒教師注意安全,以確保大型活動在無任何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有序地進行。

  5、大型活動結束時一定要帶領幼兒有順序地回到班級,保證幼兒安全。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tài)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wèi)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wèi)生的規(guī)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fā)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wèi)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汝南埠鎮(zhèn)中心幼兒園

  XXXX年9月

幼兒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guī)范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guī)范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guī)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敖铀陀變呵闆r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并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后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后,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并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系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fā)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后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后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zhí)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fā)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后作好書面記錄。

  2、衛(wèi)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衛(wèi)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并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著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日常檢修制度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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