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勞動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人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用人勞動合同1
關于用人單位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參考《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綜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xié)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xù)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6、本協(xié)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guī)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xié)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xié)議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用人勞動合同3
【網友咨詢】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如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勞動合同4
甲方:×××煤礦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礦長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guī),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yè)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后雙方重新協(xié)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勞動合同5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它可以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益。那未簽訂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呢?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與風險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1、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于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yè)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yè)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yè)文化更是致命。
3、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用人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住址:
合性別:編號:身份證號碼:動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方與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在雙方熟知法律情況下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從年元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簽訂新合同視為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按甲方求派駐在單位從事保安工作,并服從甲方調動,從事派駐單位分配給保安的具體工作,并同時遵守甲方和派駐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第三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點,調整派駐乙方的保安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按照保安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派駐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和任務。甲方通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后,乙方24小時內不到崗視為乙方主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因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的特殊性,甲方和派駐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或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調整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根據其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以乙方完成派駐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為標準,確定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乙方每月加班費用根據考勤記錄和工資同時發(fā)放;
第七條乙方因不符合派駐單位工作要求被退回或嚴重違紀,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對應的報酬減去根據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違紀罰款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甲乙雙方必須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guī)定,屬于乙方個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乙方委托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因乙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被依法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戒毒、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二)乙方死亡;
(三)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派駐乙方的工作崗位已經被撤銷;
(五)甲方上級要求不準再聘用合同制人員;
(六)本勞動合同期滿;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
七、甲乙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交回制服、工作證件并將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xié)議。無特別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合同條款或與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7
甲方:
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性別:
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在 。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的規(guī)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在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 ,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乙方必須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用人勞動合同8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ㄈ﹪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案例
小劉于20xx年11月進入某電器公司擔任研發(fā)部經理,月薪8000元,并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如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過內部網絡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小劉長時間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即與小劉談話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后的監(jiān)控中證實,小劉并無改觀。遂以小劉上班時上網炒股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為由,通知小劉解除勞動合同。
小劉不服,認為雖然《員工手冊》上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guī)定,但公司據此而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與公司恢復勞動關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認為,小劉作為研發(fā)部經理,肩負著管理和研發(fā)的重任,但卻整天關在自己的辦公室里上網炒股,嚴重影響了公司的研發(fā)進度,使得預定的研發(fā)目標不能完成。根據《員工手冊》第二十條規(guī)定,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故小劉違反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解除與小劉的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庭審理后認為,該公司《員工手冊》上雖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guī)定,但小劉上網炒股并未達到“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也未給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公司不能以小劉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故支持了小劉的請求,合同范本《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條款釋義
A 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定條件
新的《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本條突出體現(xiàn)了這一點。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將對勞動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響,同時由于其往往帶有一定的處罰性,還有可能影響到勞動者日后的職業(yè)發(fā)展,故法律作了嚴格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如要即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僅限于本條的六種情形。
用人單位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條的內容。以上述案例為例,勞動者小劉確實違反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但并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終敗訴。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也就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而對“嚴重違反”或“重大損害”,必須有規(guī)章制度的明確規(guī)定或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考慮單位的整體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勞動者違紀情節(jié)惡劣程度等,單位在此方面負有舉證責任。
所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必須首先在規(guī)章制度中對嚴重違紀和失職行為有詳細規(guī)定,并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關于規(guī)章制度制訂的規(guī)定。其次,勞動者的嚴重違紀行為與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相吻合,并且有當時違紀、失職行為的相關證據。再次,嚴重違紀、失職行為對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僅是推測,而必須有證據。最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違紀處理,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程序,也要有相應證據。
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條在具體的操作層面用人單位尤要謹慎,首先用人單位要知曉勞動者存在兼職行為;其次,勞動者的兼職要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注意必須是嚴重影響;再次,如不構成嚴重影響的,經用人單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B 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用人單位如果要實行本條的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種證明應當有相應的物證。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錄用條件也必須事先明示,即在錄用時已經告知給了勞動者。且解除必須在試用期內,試用期滿后該條就不能再適用該項了。
任何單位若要以本條為由對職工實施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要有確鑿的事實和依據,不是單憑想當然“認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來,單位更必須就自己的決定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敗訴是肯定的。
根據相關證據規(guī)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以及于5月1日開始實行的《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fā)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單位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后果。
用人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現(xiàn)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加班工資按/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考勤制度執(zhí)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xié)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后,按實際數額發(fā)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xiàn)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撸瑢⒂枰越夤突蜓娱L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縣(區(qū))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qū)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并按甲方關于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一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zhí)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后方可執(zhí)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征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zhí)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yè)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 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范、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guī)定的,均按國家和省里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用人勞動合同11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guī)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3、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幾年?
法律未對勞動合同期限作出強制性規(guī)定,勞資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簽訂任意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的約定則應符合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4、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也不同,試用期的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該條同時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且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合同并不是勞動關系建立的.必要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可知,雖然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勞動關系建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6、《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3款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義務。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將要承擔不利后果。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應該是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試用期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12
摘要:勞動合同是約束勞資雙方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企業(yè)不簽訂合同需要負法律責任,下面看具體的案例。
李某20xx年3月31日到某電子器件公司工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9月10日,該公司以李某在試用期內達不到要求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但未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李某到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該公司支付5月至8月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5400元、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1350 元。該公司辯稱: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5條規(guī)定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與公司簽訂1年勞動合同,1年期滿后,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簽合同。李某未在試用期內達到要求,應解除勞動關系,不支付經濟補償。
仲裁委經審理認為,《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痹摴菊J為根據公司的規(guī)定與李某已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達到要求方能訂立勞動合同。但該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不能超越法律規(guī)定,該公司未在用工 1個月內與李某訂立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應當賠償二倍工資。該公司以李某在試用期內未達到要求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李某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以支持。
最終,仲裁委裁定某電子器件公司支付李某5月至8月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5400元、經濟補償金1350元,共計6750元。
附: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內容。
用人勞動合同13
一、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二、訂立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的風險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根據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風險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差額的賠償金。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但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要是能提前知道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多注意多小心,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能為自己多規(guī)避一些風險。
用人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經乙方提出,雙方協(xié)商同意,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工作任務為:。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時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同意在【 】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2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暫為【 】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機構或派駐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xù)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yè)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設備更新等發(fā)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xù)【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為不利于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核得分不足80分的;
(8)單位規(guī)章制度所規(guī)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9)其它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后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3條 勞動報酬
3.1 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zhí)行:
且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前款約定工資的【 】%,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3.2 甲方于每月【 】日左右發(fā)放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fā)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fā)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guī)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yè)績、工作表現(xiàn)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于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4 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每月固定工資部分計算,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不計算在內 。
第4條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列第【 】 種工時制度:
。1)乙方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以所在崗位以勞動部門審批實施的工時制度為準,如未審批,則實行標準工時制;
(3)乙方工作時間可以休息,屬于值班性質。
。4)工作時間為:【 】
4.2 在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fā)生的時間為準。
第5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6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yè)、競爭性業(yè)務或與甲方相關聯(lián)的業(yè)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系或商業(yè)往來關系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yè)務關聯(lián)關系,有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系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 】日以上或連續(xù)曠工【 】 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yè)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fā)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與客戶發(fā)生沖突者;
(14)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5)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第7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7.1 乙方應當于辦理入職手續(xù)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7.2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8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8.1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構成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xù)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年,并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fā)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
8.4 雙方符合依法續(x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x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xù)簽勞動合同。
第9條 特別約定
9.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商業(yè)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出于對商業(yè)秘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 】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后仍應履行。
9.2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yè)務工作、歸還當時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xù)。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3 如經甲方提前或離職時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系解除或終止后(無論因何種原因)兩年內應遵守競業(yè)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競業(yè)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 】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yè)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支付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yè)限制補償金,并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xù)履行競業(yè)限制義務。
如雙方對競業(yè)限制另有約定,則以另外的約定為準。
9.4 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人民幣【 】元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第10條 聲明與確認
10.1 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無論何種形態(tài),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
10.2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并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10.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yè)限制義務的限制。
10.4 甲方通過本協(xié)議中列明的乙方聯(lián)系方式的任何一種,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fā)送相關通知、發(fā)布規(guī)章制度與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于聯(lián)系障礙狀態(tài)時,其“緊急聯(lián)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為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權利。
10.5 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并同意遵守執(zhí)行。此處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guī)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甲方規(guī)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1)書面?zhèn)鏖啠?/p>
。2)電子郵件送達;
。3)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
。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fā)布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guī)章制度適用范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10.7 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guī)章制度里規(guī)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系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xiàn)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yè)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后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 】天,遲到不得超過【 】次,不得有曠工;
(11)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2)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3)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14)其它:【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第11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1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 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11.2 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12條 其它
12.1 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如果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未作規(guī)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12.2 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12.3 補充約定: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用人勞動合同15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必須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原因外,還必須依照程序進行,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合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解除勞動合同須經以下三個環(huán)節(jié):
1、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前的環(huán)節(jié)。
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以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其中主要有:
。1)用人單位對于因違紀、違法應予開除、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必須針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經此仍然無效的,才可進行。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向本單位工會征求意見;如果裁員,應當提前30天向本單位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還應當將裁員方案征求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3)報經主管機關審核或批準。依照法律規(guī)定,裁員應當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2、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簽訂協(xié)議環(huán)節(jié)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對方。在裁員時,這種通知的形式為正式公布裁員方案。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簽訂書面協(xié)議。本文后錄幾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協(xié)議的范本,供參考。
。3)用人單位在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先后順序: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進行通知。只有當前一種無法通知時方可用下一種通知方式進行。
。4)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文已有介紹,不再贅述。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環(huán)節(jié)
(1)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凡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負責全部繳足。勞動者應持有的各類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交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
。3)失業(yè)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yè)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guī)定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yè)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還應將勞動者本人檔案轉移至地方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流市場。
。4)如屬裁減人員,還應提供自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優(yōu)先錄用的就業(yè)保障。
。5)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當報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鑒證部門)備案。
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環(huán)節(jié)還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對意見應認真研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勞動合同解除發(fā)生爭議的,還要依法遵循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處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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