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民事起訴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起訴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起訴書的格式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基本情況、案由和案件的審查過程、案件事實、證據、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尾部七個部分組成。你寫起訴書時總是無從下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民事起訴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事起訴書1
原告:____
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
現住____,手機:____固話:____
被告:____
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職業(yè):____身份證號碼:
現住____,手機: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____償還借款本金____元,和到期未歸還借款的兩年利息____元;
2、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____承擔。
事實及理由:
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資金,向原告借____元人民幣,約定還款日期為____年年底,并出具借條一張。
還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時歸還借款。____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說其手頭沒有錢無法按時歸還借款;____年期間原告多次催討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態(tài)度一次比一次惡劣,還惡言對待。____之后被告電話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掛掉。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guī)定特提起訴訟,請貴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認為:被告從原告處借款,依法應當承擔還本付息義務。
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現向貴院提起訴訟。
此致
敬禮!
人民法院
起訴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書2
原告xxx,女,19xx年x月13日生,住xxxx,電話:1301309xxxx
被告xxx男,20xx年xx月11日生,住xxxx,電話:1307558xxxx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婚生子由原告撫養(yǎng),被告給付撫養(yǎng)費500元/月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認識,20xx年3月7日登記結婚,婚后生一子顏寶慶。自20xx年認識原、被告均在合肥打工。
由于原、被告結婚前了解不夠,婚后發(fā)現雙方性格嚴重不合。尤其讓原告難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認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大部分時間泡在彩票點,從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務。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順心的,對原告輕則辱罵,重則毆打。原告的身心處于極度的壓抑狀態(tài)。這一切嚴重傷害了原被告間的夫妻感情。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訴來貴院請求判決如訴所請。
x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3
原告程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訴訟代理人xxx,xxx事務所律師。
被告海馬(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黃河東與揚子交匯處。法定代表人胡群,職務總經理。聯系電話0371-8611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責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6月20日在職期間的工資20xx2元;
3、責令被告支付原告δ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25125元;
4、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1966元;
5、責令支付加班費6093.33元;
增加一項訴訟請求,即責令被告支付原告因無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4006.4元)、醫(yī)療保險待遇(1201.92元)、工傷保險待遇(200.32元)、失業(yè)保險待遇(400.64元)、生育保險待遇(100.16元)而遭受的各項損失共計5909.44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19日,原告到被告處工作,直到20xx年6月20日原告離職被告都δ與原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δ為原告繳納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及生育保險。工作期間被告對原告一直十分信任,委以重任。至到在原告向被告提出辭職時被告都再三挽留原告不要辭職,在看到原告辭職堅決時為此還再次承諾離職后原告δ發(fā)完的業(yè)務提成仍然按照原有約定售房款的1%的'比例發(fā)放。原告的提成金在發(fā)放兩個月后被告突然終止了原告δ發(fā)完業(yè)務提成,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繼續(xù)按照約定的1%比例發(fā)放提成,被告卻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按照原有比例發(fā)放,最后甚至直接停止發(fā)放。原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于20xx年10月份委托律師向被告發(fā)出律師函催要業(yè)務提成及工資。并在被告置之不理的情況下,于20xx年11月23日向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支付在職期間的工資、δ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等請求,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經受理、審查,于20xx年2月21日做出鄭勞人仲案字0040號仲裁裁決書。
原告認為,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明顯不當,無法令人信服。故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致
鄭州x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4
原告:陳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天津xx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xx區(qū)xx小區(qū)xx室。
被告:于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天津xx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xx區(qū)xx小區(qū)xx室。
被告:李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天津xx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xx區(qū)xx小區(qū)xx室。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xx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地址:天津市xx區(qū)xxx道x號。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于xx賠償原告陳xx下述各項費用的80%,總計1144087.52元:(以下三項總計1430109.40元)
1.醫(yī)療費194976.90元,誤工費57767.6元,住院期間的護理費8575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0750元,營養(yǎng)費10000元,交通費4000元;
2.殘疾賠償金294426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78188.5元,定殘后的護理費487060元,鑒定費1200元;
3.后續(xù)治療費175985.40元。
二、請求判令被告于xx賠償原告陳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xx對上述兩項請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被告保險公司在承保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五、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11日19時許,被告李xx駕駛于龍海所有的津CCxxxx號帕薩特轎車沿創(chuàng)業(yè)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該車的前部與對行原告駕駛的`津Axxxxx號二輪摩托車前部相接觸,造成雙方車輛損壞,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李xx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陳xx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原告的傷情,經醫(yī)院診斷為:1、四肢多發(fā)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頸骨折,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2、繼發(fā)性腦干損傷、腦疝;3、右額硬膜外血腫;4、右額腦挫傷;5、左顳、右枕-骨骨折;6、肺挫傷;7、鼻骨骨折;8、陰 囊軟組織損傷;9、右眼眶壁骨折,雙視神經萎縮等。到起訴時至,原告尚不能康復出院。
經查,該肇事車輛是由被告于xx雇傭被告李xx駕駛的。被告于xx在被告保險公司處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為治療所造成傷害,已負債累累,被告李xx與于xx拒不墊付醫(yī)療費用,且不配合辦理出院手續(xù)。
原告認為,被告于xx作為車輛所有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李xx存在重大過錯,應與被告于龍海承擔連帶責任,被告保險公司應在投保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原告所請。
此致
天津市xx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起訴書5
原告:方xx,女,漢族,生于1938年9月25日,文盲,農民,住xx縣xx鎮(zhèn)xx村民委會xx小組。電話:,系死者趙xx母親。
被告:朱xx,男,漢族,住廣南縣xx鎮(zhèn)xx民委員會石xx小組29號,電話:。
被告:xx公路第xx段項目部,住xx縣xx鎮(zhèn)上,法定代表人:保xx,項目部總經理,電話:。
被告:云南xxx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嚴xx,董事長,住址:昆明市。
案由:雇工受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之子趙xx在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魚塘堡標段道路建設施工中受傷導致死亡的死亡賠償金:67380(343500)元、喪葬費:13496元、醫(yī)療費:58714.01元、護理費:7550.00元、伙食補助7550.00元、營養(yǎng)費:1000.00元、誤工費:9500.00元、簽定費:939.75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28637.5元、被贍養(yǎng)人生活費:23583元、精神撫慰金50000.00元等各項費用,扣減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所支付各種醫(yī)藥費用116000元后剩余的共計369756.25(268350.26)152350.26元,并相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事實及理由:
20xx年3月1日上午8時許,原告之子趙xx在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魚塘堡標段施工時被巨石砸傷,被工友其工地負責人朱大龍用皮卡車送致馬關縣人民醫(yī)院急救搶救,后被轉致文山州人民醫(yī)院治療。經文山州人民醫(yī)院診斷:原告為第一腰椎骨折、左肘關節(jié)軟組織損傷、左眼部外傷。
事故發(fā)生后,原告之子趙xx與被告朱xx在馬關縣坡腳司法所的主持下,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簽定了《調解協(xié)議書》。協(xié)議約定由朱xx一次性補償趙國明各種費用九萬元整。但協(xié)議簽定后,被告朱xx只支付了人民幣肆萬元(¥:40000.00元正)后就拒不履行協(xié)議并下落不明。原告找項目部及負責人保明松要求解決此事,但因被告推諉責任也不履行給付補償余款的義務,導致原告之子趙xx無錢不能得到及時完全的醫(yī)治,因而病情惡化,于20xx年1月12日不治身亡。
現經查證該建設工程中標單位為中國云南路橋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單位為,由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項目部發(fā)包給朱xx承建,朱xx又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朱xx。
基于上述事實,xxx公路第xx合同段中標施工單位違法轉包、分包工程給不具備合法施工資質的自然人。而承包者無視安全生產責任,忽視民工權益。事故發(fā)生后,三被告至今對事故隱瞞不報并互相推諉責任。致使受害者家人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被告應當對原告之子趙國明的.死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故此,特具文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為謝!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民事起訴書6
原告:方,女,漢族,生于1938年9月25日,文盲,農民,住XX縣XX鎮(zhèn)XX村民委會小組。電話:15,系死者趙母親。
被告:朱,男,漢族,住廣南縣XX鎮(zhèn)民委員會石小組29號,電話:138。
被告:公路第XX段項目部,住XX縣XX鎮(zhèn)上,法定代表人:保,項目部總經理,電話:15687。
被告:云南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鄧,董事長,住址:昆明市。
案由:雇工受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之子趙在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魚塘堡標段道路建設施工中受傷導致死亡的死亡賠償金:67380(343500)元、喪葬費:13496元、醫(yī)療費:58714.01元、護理費:7550.00元、伙食補助7550.00元、營養(yǎng)費:1000.00元、誤工費:9500.00元、簽定費:939.75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28637.5元、被贍養(yǎng)人生活費:23583元、精神撫慰金50000.00元等各項費用,扣減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所支付各種醫(yī)藥費用116000元后剩余的共計369756.25(268350.26)152350.26元,并相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事實及理由:
20xx年3月1日上午8時許,原告之子趙在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魚塘堡標段施工時被巨石砸傷,被工友其工地負責人朱大龍用皮卡車送致馬關縣人民醫(yī)院急救搶救,后被轉致文山州人民醫(yī)院治療。經 文山州人民醫(yī)院診斷:原告為第一腰椎骨折、左肘關節(jié)軟組織損傷、左眼部外傷。
事故發(fā)生后,原告之子趙與被告朱在馬關縣坡腳司法所的主持下,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簽定了《調解協(xié)議書》。協(xié)議約定由朱一次性補償趙國明各種費用九萬元整。但協(xié)議簽定后,被告朱只支付了人民幣肆萬元(¥:40000.00元正)后就拒不履行協(xié)議并下落不明。原告找項目部及負責人保明松要求解決此事,但因被告推諉責任也不履行給付補償余款的義務,導致原告之子趙無錢不能得到及時完全的醫(yī)治,因而病情惡化,于20xx年1月12日不治身亡。
現經查證該建設工程中標單位為中國云南路橋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單位為,由文都二級公路第四合同段項目部發(fā)包給朱承建,朱又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朱。
基于上述事實,公路第合同段中標施工單位違法轉包、分包工程給不具備合法施工資質的自然人。而承包者無視安全生產責任,忽視民工權益。事故發(fā)生后,三被告至今對事故隱瞞不報并互相推諉責任。致使受害者家人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被告應當對原告之子趙國明的死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故此,特具文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為謝!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7
原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被告:公司名稱,住所地,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訴訟請求:
1、被告XXXX賠償原告損失XXXXXXXX元;
2、被告XXXXXXXX在交強險限額內優(yōu)先承擔賠償責任;
3、被告XXXXX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X月XX日XX點左右,被告XX駕駛豫A XXXX牌小汽車沿XX自東向西行駛至XX路口與駕駛電動自行車自北向南行駛的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經XX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作出事故認定,被告XX負事故主要責任,原告負次要責任。被告駕駛的機動車在被告XX投保交強險和XX萬元商業(yè)三者險。原告因車禍住院治療XX天,產生經濟損失,現無法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為維護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特向貴院起訴,請予判決。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8
原告:XX,男,漢族,1954年3月2日生,住址:河南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身份證號碼:XXXX。聯系電話:XXXX
被告:XX,男,漢族,成年人,住址:河南省XX縣XX鄉(xiāng)XX村。聯系電話:XXXX
被告:XX,男,漢族,成年人,住址:河南省XX縣XX鄉(xiāng)。聯系電話:XXXX
被告:XX,男,漢族,成年人,住址:河南省XX縣XX鄉(xiāng)。聯系電話:XXXX
被告:XX縣XX鄉(xiāng)XX院 地址:河南省XX縣XX鄉(xiāng)。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院長,聯系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住宿費共計人民幣100001.05元(其余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傷殘鑒定費等各項損失待傷殘鑒定結論確定)。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9月17日,被告XX與被告XX、XX簽訂工程合同,XX、XX為發(fā)包方,XX為承包方,承包談店鄉(xiāng)XX院大門、門診室、防疫室和住房木工工程。被告XX雇傭原告XX為其施工,約定報酬為每天150元。2012年11月23日下午2時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現場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導致原告XXX從二樓頂上摔落到地面,身體多處骨折,原告隨即被送往XX縣人民醫(yī)院診治,因傷重,稍作檢查后轉院至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yī)學院附屬協(xié)和醫(yī)院住院。目前,原告已癱瘓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4小時需要有人隨時陪護身邊。不僅如此,原告身體內固定物仍未取出,二次手術還需上萬元。
原告原本有一個健康強壯的'身體,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現在已經被這次事故徹底粉碎。家人整天以淚洗面,孩子因此考試失意。無疑,此次事故給原告家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原告與被告系雇傭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被告應當對原告從事雇傭工作中所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遂訴至貴院,望貴院支持原告訴請。
民事起訴書9
原告程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訴訟代理人xxx,xxx事務所律師。
被告海馬(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市鄭東新區(qū)xxxxx。法定代表人胡某,職務總經理。聯系電話0371-8611xxxx。
訴訟請求:
一、請求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二、責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6月20日在職期間的工資20032元;
三、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25125元;
四、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1966元;
五、責令支付加班費6093.33元;
增加一項訴訟請求,即責令被告支付原告因無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4006.4元)、醫(yī)療保險待遇(1201.92元)、工傷保險待遇(200.32元)、失業(yè)保險待遇(400.64元)、生育保險待遇(100.16元)而遭受的各項損失共計5909.44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原告到被告處工作,直到20xx年6月20日原告離職,被告與原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為原告繳納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及生育保險。工作期間被告對原告一直十分信任,委以重任。直到在原告向被告提出辭職時,被告再三挽留原告不要辭職,在看到原告辭職堅決時,為此還再次承諾離職后原告發(fā)完的業(yè)務提成,仍然按照原有約定售房款的1%的比例發(fā)放。原告的提成金在發(fā)放兩個月后,被告突然終止了原告發(fā)完業(yè)務提成。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繼續(xù)按照約定的'1%比例發(fā)放提成時,被告卻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按照原有比例發(fā)放,最后甚至直接停止發(fā)放。原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于20xx年10月份委托律師向被告發(fā)出律師函催要業(yè)務提成及工資。并在被告置之不理的情況下,于20xx年11月23日向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支付在職期間的工資、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等請求,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經受理、審查,于20xx年2月21日做出鄭勞人仲案字0040號仲裁裁決書。原告認為,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明顯不當,無法令人信服。故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致
鄭州x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10
原告:王**,女,42歲,漢族,現住**市新城區(qū)毫沁營鎮(zhèn)**村。
被告:王**紅,男,41歲,漢族,現在**第四監(jiān)獄服刑。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原告與被告解除事實婚姻關系。
2、請求依法判令婚生女兒由原告扶養(yǎng),被告支付扶養(yǎng)費用。
三、請求依法判令原告的耕種地歸原告支配權利。
訴訟請求:
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認識,并且雙方于1993年12月12日在呼市代州營村舉行結婚典禮,并進行婚姻登記。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所以在婚后共同生活過程中,原告發(fā)現與被告的性格差異較大,故雙方經常因為瑣碎的事情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的夫妻感情一般。雙方有一婚生女兒王凱欣,出生1995年10月26日。孩子出生后,雙方夫妻矛盾與日增加,但是原告認為既然雙方已經有了孩子,就應該給孩子創(chuàng)造良好及完整的`成長環(huán)境,就應該盡量與被告維系夫妻感情。但是被告卻根本完全不能體諒原告的良苦用心,在最近幾年開始販毒,被告曾于20xx年8月左右因為販毒被羈押看守所近半年,出來后原告仍然一心一意希望與被告維系求夫妻感情。但是被告卻不思悔改,最終于20xx年七月十五再一次因販毒被依法逮捕,20xx年四月被關押于**第四監(jiān)獄服刑。
至此,原告認為與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故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起訴至貴院,望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三月七日
民事起訴書11
原告×××,女,××年×月×日生,住××縣××鎮(zhèn)××村××組,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縣××鎮(zhèn)××村××組,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地址:×××。
負責人:×××。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暫定經濟損失五萬余元(具體賠償數目見原告?zhèn)榉ㄡt(yī)鑒定后再詳細列出);
二、依法判決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內承擔賠償責任;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時×分許,在××縣××鎮(zhèn)××開發(fā)區(qū)路段,被告×××駕駛車牌號為×××的小型轎車,在左轉彎時與原告×××駕駛無牌號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原告的`傷情在××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痢聊辍猎隆寥铡痢量h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不負事故責任。另查明,被告×××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綜上所述,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對原告的損失應當賠償;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應當在相應保險賠償范圍內承擔責任;原告受傷后,多次向被告追償損失未果。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的規(guī)定,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前述訴訟請求。
此致
××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民事起訴書12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guī)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書13
原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漢族,××人,身份證號碼:××××,住××××××。
被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漢族,××人,身份證號碼:××××,住××××××。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兒子/女兒×××變更為由原告撫養(yǎng);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yǎng)費×××元。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并判決婚生孩子×××由被告撫養(yǎng)。但由于被告的房子倒塌多年無錢重建,因此常年在×××打工,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其便將小孩送到被告的姐姐家撫養(yǎng)。而被告的姐姐家在×××縣的農村,被告姐姐年紀較大,家庭成員眾多,且農務繁忙,還要照顧自己的孫子,根本無暇顧及原被告小孩的具體生活,孩子在姑姑家也無法體會家庭溫暖和關愛,F孩子已經年滿12周歲,即將面臨小學升初中,因被告及姐姐、姐夫文化程度都不高,無法給孩子在學習上提供指導和幫助,且農村的教育水平遠沒有原告所在地的'××市健全和發(fā)達,孩子的成績始終較差。更重要的是,由于親生父母不在身邊,長期寄人籬下讓孩子缺乏父愛、母愛,孩子的老師多次反映孩子的性格孤僻,嚴重缺乏安全感,F在孩子正處于一個探索世界和認知世界的年齡段,給予孩子關愛和正確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的指引十分重要,但目前的生活和學習環(huán)境都明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fā)展都十分不利。
而原告現居住在××市區(qū),有穩(wěn)定的收入,居住之地交通便利,××市的教育環(huán)境和水平也明顯的優(yōu)于孩子現在身處的農村。且作為已年滿十周歲的孩子,他自己也自愿要求跟隨原告生活。在撫養(yǎng)權變更之后,原告愿意全心全意的照顧小孩,給予小孩全面的愛和穩(wěn)定的生活。如果被告愿意,也可事先征得原告同意后在周末或者寒暑假等不影響孩子學習的情況下探望小孩,以讓小孩身心健康的成長。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wěn)定的生活環(huán)境和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為了小孩能身體和心理平衡健康成長,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撫養(yǎng)。望貴院依法判決并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書14
原告:***,男,漢族,1968年6月2*日出生, 個體戶,現住阿魯科爾沁旗罕蘇木所在地。電話:139******** 被告:****,男,蒙古族,26歲,牧民,現住阿魯科爾沁旗罕蘇木巴音浩舒四隊。電話:187*******
訴 訟 請 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給付欠款本金1700.00元,利息 350.00元,合計本息20xx.00元。
二、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 實 與 理 由
20xx 年6月8日,被告****在我處借款,欠款1700.00元,并出具欠條一枚,約定還款期限,同時約定如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還清欠款,則從欠款之日起按月3﹪支付利息,此款經我多次向被告索要,至今分文未付,故起訴要求被告****立即給付欠款本金1700.00元,同時按約定支付利息350.00元,利息自20xx 年6月8日起算至20xx年1月30日,直至還清為止。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書15
原告: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無固定職業(yè),住呼和浩特市____。
被告: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無固定職業(yè),住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____。
被告:____,女,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無固定職業(yè),住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償還原告欠款55萬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日至實際還款日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2、依法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年 月 日,二被告(系夫妻)因做生意資金流轉困難向原告借款55萬元,未約定還款期限。后因原告小孩上學等因素,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促還款無果,二被告于 年 月 日承諾將位于建委____抵給原告,但該房屋二被告又無法為原告辦理過戶,二被告又拖延不予還款。無奈,原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望貴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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