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合同錦集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品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將新都市花園東區(qū)經(jīng)適房16號樓二單元10樓東戶三室兩廳兩衛(wèi),面積128。43平方米房子買給乙方 。
二、房款總價¥29.3000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玖萬叁仟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戶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5萬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余購房款¥24.3000元,大寫:貳拾肆萬叁仟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xié)助。
五、在開發(fā)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 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2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_(以下稱“房產(chǎn)商”)的_________(以下稱“房產(chǎn)”),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_________
1.2 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1.3 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加_________個百分點(libor+_________%)。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為_________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fā)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fā)放天數(shù)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1)《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2)與房產(chǎn)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3)房產(chǎn)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jù)“預購房合同”規(guī)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chǎn)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chǎn)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fā)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guī)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nèi),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1)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nèi)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2)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xù)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之內(nèi)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手續(xù)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xù)、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xù),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chǎn)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chǎn)買賣契約》或《房產(chǎn)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fā)生使得本合同之執(zhí)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jīng)
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nèi)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fā)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jīng)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jīng)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jīng)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商品房合同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jīng)____________批準,開發(fā)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jīng)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xiàn)經(jīng)雙方商定,根據(jù)《城市土地開發(fā)和商品房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guī)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fā)________的周轉資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每季結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五、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愿按《貸款辦法》第6條的'規(guī)定,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11條的規(guī)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它事項,按照《貸款辦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八、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簽章各方各執(zhí)1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售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間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相關規(guī)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關于房屋買賣
第一條 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是 □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chǎn)權房 □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jīng)濟適用房 □其他
房屋狀況建筑面積: 平方米; 房型: ; 樓層
其他情況
1.1 經(jīng)協(xié)商,甲方愿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 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實地查看過房屋,對房屋現(xiàn)狀沒有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 付款方式
3.1 現(xiàn)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xù);
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于***前以現(xiàn)金方式補齊房款。
3.2 資金監(jiān)管服務
****房地產(chǎn)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jiān)管服務,雙方自愿選擇該項服務,并于簽訂本協(xié)議當日簽訂《資金監(jiān)管委托協(xié)議》。
雙方自愿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于指定的銀行監(jiān)管帳戶中,并按本合同及《資金監(jiān)管委托協(xié)議》所約定的程序及方式辦理。
盡管上述款項存于指定帳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
如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jiān)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稅、費的承擔
4.1 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guī)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4.2 盡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第五條 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 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
5.2 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nèi)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x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證、契證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xié)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
5.3 雙方同意,甲方于 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5.4 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yè)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采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yè)費、戶口等相關手續(xù),并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鑰匙交于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 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xié)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yè)交接事宜,并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fā)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二部分 關于居間服務
第十條 丙方責任
9.1 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 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chǎn)買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
第十一條 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 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大寫:***元,由***方承擔。
10.3 該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時以現(xiàn)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
11.1 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xié)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存在指定帳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zhí)一份,丙方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日期:
商品房合同 篇5
在商品房預售中,即經(jīng)常出現(xiàn)此種情形:商品房開發(fā)商籍自己雄厚資本及專業(yè)知識制定一些對購房人不公平的免責條款,如免除延期交房責任條款、免除房屋質量責任條款等,損害購房人的利益。那么如何認識這些條款的效力?在審判實踐中如何進行審查?怎樣對免責條款進行規(guī)制?本文根據(jù)合同法對免責條款的規(guī)定結合商品房預售的實際情況,對以上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希望能對審判實踐有所裨益。
一、免責條款訂入商品房預售合同條件
當事人意思自治是民法的一項原則,在一般情況下,法律對當事人之間協(xié)商議定的條款并不加以過多干涉。但對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及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影響,各國法律一般都規(guī)定制定免責條款的一方負有提請對方注意的義務,且提請注意應達到充分、合理的程度,以避免相對一方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理解的情況下訂立合同。如果制訂免責條款的一方未盡到提請注意的義務,則該免責條款視為未訂入合同,不得成為合同的一部分,因而不對當事人產(chǎn)生約束力。那么,怎樣才是充分、合理的提請注意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文件的外型。“文件外型須予人以該文件載有足以影響當事人權益之約款之印象,否則相對人收到該文件根本不予閱讀,使用人之提請注意即不充分。”(見劉榮宗著《定型化契約論文專輯》第8頁,三民書局1988年版。)也就是說,訂立免責條款的文件應足以使當事人明白其性質,認識到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文件的外型未作到這一點,則其中的條款不能被視為訂入合同。如:銷售商在廣告中登載"房一售出,概不退換",在房屋圖紙上標注"本公司對因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在辦公地點張貼的寫有"對非因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內(nèi)容的告示等。由于這些廣告、房屋圖紙、告示的外型不足以使購房者明了其性質,因此如果雙方在書面合同中并沒有特別說明其為合同的一部分,則這些廣告、房屋圖紙、告示中的免責內(nèi)容不得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提請注意的方法。提請注意可以采取個別提請注意和張貼公告的方式。在商品房預售中,應以個別提請注意為原則,除非特別情況,售房方不得采取張貼公告方式制定免責條款,否則,視為未盡到提請注意義務。
(三)清晰明白的程度。即提請注意所使用的語言文字必須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語言文字,否則,不得作出對相對一方不利的解釋。如果在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所使用的字體過小、打印不清,或位于合同書中不易被注意的位置,也不能認為是清晰明白。
(四)提請注意的時間。免責條款必須在合同訂立之前出示,提請注意也必須于合同訂立之前完成,如果是在合同訂立之后出示,除非相對人予以認可,否則不能認為訂入合同。如商品房銷售商在預售合同訂立后作出的有關免責事項的規(guī)定,即屬此類情況,除非購房者予以認可,否則,不能成為合同組成部分。
(五)提請注意的程度。提請注意應達到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如果免責條款中有常人不知曉的術語,訂立者應作出解釋。 在商品房預售中,一般房地產(chǎn)銷售商均采用定式合同,或稱標準合同,合同內(nèi)容固定,適用于所有購房者。購房者對合同內(nèi)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沒有更多的協(xié)商余地。如訂立合同,對其中的免責條款也只能接受。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商負有比在非定式合同中更為嚴格的提請注意義務。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對其中的免責條款做更為嚴格的審查。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免責條款的`效力
免責條款訂入合同中并不等于當然有效,對免責條款的效力法律上有種種限制。它除應符合法律關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一些特殊規(guī)定。對免責條款的法律限制體現(xiàn)了國家對經(jīng)濟民事活動的干預,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審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時,法院應對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的效力進行審查。在審查時,應掌握以下幾個標準:
(一)免責條款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條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jīng)濟計劃,擾亂社會經(jīng)濟秩序。"這是對免責條款進行限制的法律依據(jù)。因此,在預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內(nèi)容的免責條款無效。應注意的是,這里所指的違反法律,是指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范,只有違反強行性規(guī)范的免責條款才為無效。
(二)免責條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過失責任。
如果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條款,則無異于鼓勵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負責任地履行合同,這就與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誠實信用的原則相違背,且不符合合同訂立的目的。目前國外的立法對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免責條款均持否定態(tài)度,如《德國民法典》第276條第2款規(guī)定:“債務人因故意行為而應負的責任,不得預先免除。”《希臘民法典》第332條規(guī)定:“旨在預先免除或限制對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負責任的協(xié)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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