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沖刺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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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選題
嚴某為鑫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關公司對嚴某簽發(fā)出資證明書,下列說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在嚴某認繳公司章程所規(guī)定的出資后,公司即須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B.若嚴某遺失出資證明書,股東資格相應喪失
C.出資證明書是確認嚴某出資的憑證
D.嚴某依出資證明書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參考答案:C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2)選項BC:出資證明書是確認嚴某出資的憑證,而非其股東資格的憑證,出資證明書丟失不會直接導致嚴某喪失股東資格;(3)選項D: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2、單選題
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100萬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機器設備設定抵押權、丙公司擔任保證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并未約定權利行使順序。甲公司屆期未支付貨款。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應先行使機器設備抵押權
B.乙公司應先行使房屋抵押權
C.乙公司應先行請求丙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以相互追償
參考答案:A
【解析】(1)選項ABC:在共同擔保中,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選項D: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單選題
下列各項中,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但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是( )。
A.創(chuàng)作小說
B.提起訴訟
C.人的出生
D.發(fā)明電燈
參考答案:C
【解析】(1)本題題干描述的是“法律事實——事件”;(2)選項AD屬于事實行為,選項B屬于法律行為。
4、多選題
有關訴訟時效中斷,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甲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乙要求甲先清償8萬元。乙的行為僅導致8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甲和乙對丙因共同侵權而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計10萬元,丙要求甲承擔8萬元。丙的行為,導致甲和乙對丙負擔的連帶債務訴訟時效均中斷
C.乙欠甲8萬元,丙欠乙10萬元,甲對丙提起代位權訴訟。甲的行為,不會導致丙對乙的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乙欠甲10萬元,甲將該債權轉讓給丙。自甲與丙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之日起,乙的10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參考答案:A,C,D
【解析】(1)選項A:權利人對同一債權中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2)選項B: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3)選項C: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4)選項D: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5、多選題
根據(jù)企業(yè)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金融企業(yè)直接協(xié)議轉讓上市公司股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轉讓方應當將擬直接協(xié)議轉讓股份的信息書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進行信息披露
B.國民經濟關鍵行業(yè)、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后,轉讓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協(xié)議轉讓信息
C.轉讓方作為國有控股股東,為實施國有資源整合或者資產重組,在控股公司或者集團企業(yè)內部進行協(xié)議轉讓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后,轉讓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協(xié)議轉讓信息
D.轉讓方直接協(xié)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價格應當不低于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
參考答案:A,B,C
【解析】選項D:轉讓方直接協(xié)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價格應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轉讓信息公告日(經批準不須公開股份轉讓信息的,以股份轉讓協(xié)議簽署日為準)前30個交易日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加權平均價格或者前1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格“孰高”的原則確定。
6、多選題
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1月,甲故意為客戶出具虛假審計報告;2015年10月,乙從事務所退出,丁加人事務所成為新合伙人;2015年12月,甲的行為被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xiàn),事務所因此向投資者賠償損失1000萬元。有關對投資者的該賠償責任,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甲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B.乙已經退伙,不承擔賠償責任
C.丙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D.甲的行為發(fā)生在丁入伙前,丁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A,B,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yè)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shù)個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yè)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甲應以其全部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乙應以其退出時從事務所中取回的實際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丙和丁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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