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考試報名公告(6月9日截止)
考試科目:各招聘崗位具體考試科目及范圍詳見《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考試范圍:《通用知識A卷》、《通用知識B卷》、《通用知識C卷》科目考試內容復習范圍請參見《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附件2);《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幼兒園)》、《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小學)》、《教育理論基礎知識(中學)》科目考試內容復習范圍請參見《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幼兒園、小學、中學)考試大綱》(附件3);《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科目考試內容復習范圍為病理學、生理學、解剖學;《護理學》科目考試內容復習范圍為護理學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實際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筆試成績在1:3比例范圍內,有多人成績相同的,筆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或《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幼兒園)》、《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小學)》、《教育理論基礎知識(中學)》或《護理學》成績排序確定,筆試科目為一科的一并進入面試)。
碩士研究生崗位(免筆試)或專業(yè)技術正副高級崗位(免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超過1:30(不含1:30)的,需要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地點、科目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5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實際人數(shù)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筆試成績在1:5比例范圍內,有多人成績相同的,筆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衛(wèi)生專業(yè)知識》或《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幼兒園)》、《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小學)》、《教育理論基礎知識(中學)》或《護理學》成績排序確定;筆試科目為一科的一并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1:30(含1:30)的,直接進入面試。
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折算后)加5分。符合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請于6月15日、6月16日08:30—16:00,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處(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號,吉林市政府院內4號樓三樓332室,聯(lián)系電話:0432—62037580),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yōu)惠政策。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審驗,經審驗合格的考生,于6月22日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歡迎廣大考生監(jiān)督。
(二)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于2017年7月7日以后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lssyzp.com)上公布。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將隨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資格條件復審
面試資格條件復審時間: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市屬事業(yè)單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縣(市、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由縣(市、區(qū))組織或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合格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在面試時間確定后另行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申請復審時,面試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戶口本、職稱證、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時資格復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沒有取到畢業(yè)證(學位證)之前,需持《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附件4)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復審。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進入面試考生在復審通過后填寫《面試人員基本情況備案表》,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經崗位資格條件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根據(jù)各招聘單位的行業(yè)、專業(yè)及崗位特點采用結構化面談、情景模擬或實際操作等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在《面試通知書》中注明。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折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50%。碩士研究生崗位(免筆試)或專業(yè)技術正副高級崗位(免筆試)在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1:30(含1:30)而直接進入面試的情況下,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荚嚳偝煽兗案窬為60分。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及格線以上),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優(yōu)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yōu)先);沒有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亦相同,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體檢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本《公告》規(guī)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員對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考生傳真發(fā)送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7年7月份,即到2017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和參加工作后脫產學習均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累加計算。
4.2017年報考吉林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對于《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中放寬年齡或限定戶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不得再次報考吉林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5.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戶籍要求的(以2017年6月1日之前取得當?shù)貞艏畷r間為準),按照《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要求執(zhí)行。在吉林市城區(qū)大中專及以上院校就讀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含吉林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可視為吉林市城區(qū)戶籍。
6.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8.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及面試將分別在吉林市城區(qū)和永吉縣、磐石市、樺甸市、舒蘭市、蛟河市設立考點,考生要認真核對本人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注明的考試地點及路線,以免耽誤考試。
9.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一)信息發(fā)布網站和媒體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報》,《江城晚報》。
(二)其它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的其它有關政策、考務信息查詢可登錄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ljl.lss.gov.cn)查詢。
1.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2. 報名期間網絡技術服務電話: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試中心)
3.報名期間監(jiān)督仲裁電話: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處)。
4.《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由市直招聘部門及各招聘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5.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補充公告。
附件1:《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附件2:《2017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
附件3.《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幼兒園、小學、中學)考試大綱》
附件4.《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