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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化學學院2017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暨化學之星評審通知
為獎勵北京大學化學學院優(yōu)秀研究生,根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大學獎學金評審條例》相關規(guī)定,現進行2016—2017年度“化學之星”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大學化學學院2016—2017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暨“化學之星”評審通知,全文如下:
一、評審委員會
化學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委員會負責化學學院“化學之星”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工作。
委員會組成:化學學院學位委員會成員、化學學院黨政辦公會成員、化學學院學工辦代表、化學學院研究生代表
二、參評范圍
化學學院注冊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深研院學生)。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研能力顯著,發(fā)展?jié)摿ν怀?/p>
5、素質綜合測評排名達到評選范圍前10%
四、獎學金名額及額度
化學之星:10人,10000元/人(會議經費)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五年制直博、碩博):名額待定,30000元/人
碩士生國家獎學金(三年制碩士):名額待定,20000元/人
五、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
1、6月5日—6月19日17:00,各系所根據同學申請情況,進行初評排序。
2、6月19日17:00之前,各系所向學院提交本專業(yè)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需進行推薦排序)。
3、7月6日及7月10日,化學學院對申請同學組織答辯和展示,通過評審投票,形成化學學院“化學之星”初評名單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初評名單。
4、7月12日—7月18日,化學學院對初評結果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見和接受學生申訴。
具體評選通知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見各系所通知。
原文地址:http://www.chem.pku.edu.cn/news.php?id=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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