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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消防疏散安全制度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機構和人員、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火災事故處理、消防檔案、消防安全經(jīng)費投入、檢查考評及獎勵與懲處等內(nèi)容。
本標準適用于客房數(shù)>50間賓館飯店。其他賓館飯店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004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222 建筑內(nèi)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303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
GB50354 建筑內(nèi)部裝修防火施工和驗收規(guī)范
GB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飯店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nèi)的營業(yè)性住宿場所,按不同習慣它也被稱為賓館、飯店、酒店、旅館、度假村、招待所等。
3.2 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zhì)的機構組織的專業(yè)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 消防機構和人員
4.1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4.2 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4.3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5 消防安全職責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賓館飯店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簡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5.1.2 賓館飯店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權限。
5.1.3 賓館飯店應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目標管理之中,經(jīng)常檢查,定期考評并自覺接受各級行政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5.1.4 客房數(shù)為50間以上的賓館飯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建立與當?shù)毓蚕罊C構聯(lián)系制度,按時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工作例會,按時報送《重點單位消防工作月報表》,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5.1.5 承包、租賃、委托經(jīng)營
5.1.4.1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jīng)營、管理時,產(chǎn)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5.1.4.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jīng)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本標準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nèi)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5.1.4.3 兩個以上產(chǎn)權單位或產(chǎn)權人合作經(jīng)營的場所,各產(chǎn)權單位或產(chǎn)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可委托統(tǒng)一管理。
5.1.6 賓館飯店應當加強風險管理,積極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社會防災防損能力。
5.2 消防安全責任人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a)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jīng)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yè)務經(jīng)費預算方案;
b) 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負責籌措火災隱患整改資金;
e)批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在管理層任命一名成員(一般為分管安全的副職)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yè)務經(jīng)費預算方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c)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技能培訓和預案演練;
f)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專題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其他賓館飯店,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5.4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
a) 掌握消防法律法規(guī),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b) 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c) 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有關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5 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應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fā)現(xiàn)故障應在24小時內(nèi)排除,不能排除的應逐級上報;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及時排除誤報和一般故障;
d)發(fā)生火災時,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時報警和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e)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和系統(tǒng)運行等記錄。
5.6 義務消-防-隊員
義務消-防-隊員應從員工中以不低于20%的比例確定,并履行如下職責:
a)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和本人在義務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
b)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c)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發(fā)生火災時須立即趕赴現(xiàn)場,服從現(xiàn)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救助傷患、保護現(xiàn)場等工作。
5.7 員工
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員工應當及時報警、組織引導賓客疏散、撲救火災。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6.1 一般規(guī)定
賓館飯店應按照消防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公布實施,并根據(jù)賓館飯店實際情況的變化隨時修訂以適應賓館飯店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點
6.2.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6.2.2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等要點。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nèi)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6.2.4 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nèi)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理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防范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shù)和資質(zhì)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6.2.6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6.2.7 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施工人員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nèi)容、檢查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6.2.8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6.2.9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預案制定和修訂、責任部門、組織分工、演練頻次、范圍、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小結與評價等要點。
6.2.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nèi)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6.2.11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應根據(jù)賓館飯店實際情況,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檢查、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6.3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應根據(jù)賓館飯店實際情況,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a) 消防設施操作規(guī)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電梯等);
b)變、配電設備操作規(guī)程;
c)電氣線路安裝操作規(guī)程;
d)設備安裝操作規(guī)程;
e)燃油、燃氣設備及壓力容器使用操作規(guī)程;
f)電焊、氣焊操作規(guī)程;
g) 其它有關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7 場所設置
7.1 賓館飯店建筑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
7.2. 賓館飯店內(nèi)的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和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網(wǎng)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設置應當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規(guī)定。
7.3 安全疏散
7.3.1 安全出口
7.3.1.1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數(shù)目不應少于2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一個:
a)位于二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的面積不超過120m2,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m時,可設一個門;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內(nèi)由最遠點到房門口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5m,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時,可設一個門。
b)單層建筑的面積不超過200m2且人數(shù)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層數(shù)不超過三層、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第二層和第三層人數(shù)之和不超過100人時,可設1個疏散樓梯。
7.3.1.2 賓館飯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7.3.1.3疏散用的門不應使用側拉門、轉門、吊裝門和卷簾門,公共場所的疏散門應當采用消防安全推閂、門禁系統(tǒng)等先進的安全疏散設施。平時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用門必須采用安全控制和報警逃生門鎖等可靠的技術措施,應保證火災時不需要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能從內(nèi)部易于打開,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標識和使用提示。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緊靠門口1.4米內(nèi)不應設置踏步。
7.3.2 疏散寬度
7.3.2.1 賓館飯店建筑內(nèi)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度應根據(jù)GB500l6、GB50045規(guī)定的有關疏散寬度指標和實際疏散人數(shù)經(jīng)計算確定。
7.3.2.2 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的賓館飯店,其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1.1m;高層民用建筑的賓館飯店,其走道和出口的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1.4m。
7.3.2.3 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以及房間的外窗不應設置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固定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7.3.3 疏散樓梯間
7.3.3.1 下列賓館飯店建筑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a) 旅館;
b) 設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且超過2層的地上建筑;
c) 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或高層民用建筑裙房;
d) 超過5層的其他公共建筑。
7.3.3.2 下列賓館飯店建筑應設置防煙樓梯間:
a) 一類高層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
b) 底層地坪與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 其他應設置防煙樓梯間的建筑。
7.3.3.3 高層民用建筑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多層民用建筑內(nèi)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7.3.3.4 地下、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
7.3.3.5 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
7.3.4 火災應急照明
7.3.4.1 賓館飯店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 多功能廳、餐廳、營業(yè)廳等人員密集場所;
d) 消防控制室、自備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7.3.4.2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1Lx,樓梯間及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c) 火災應急照明燈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d) 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5s。
7.3.5 疏散指示標志
7.3.5.1 賓館飯店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正上方;
b) 疏散走道。
7.3.5.2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兩個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間應設置帶雙向箭頭的誘導標志,疏散通道拐彎處、“丁”字型、“十”字型路口處應增設疏散指示標志;
b)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 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nèi)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nèi),不應大于15m);
d)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7.4 建筑內(nèi)部裝修
7.4.1 賓館飯店的建筑內(nèi)部裝修應當符合GB50222、GB50354的要求。
7.4.2 建筑內(nèi)部裝修不應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不應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設計所需的凈寬度和數(shù)量,并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7.4.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7.4.4 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tǒng)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diào)機房等,其內(nèi)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7.4.5 當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游藝廳、網(wǎng)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室內(nèi)裝修的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室內(nèi)裝修的頂棚、墻面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7.4.6 賓館飯店建筑地下部分的辦公室、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等,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7.5 建筑消防設施
7.5.1 消火栓
7.5.1.1 賓館飯店應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規(guī)范中的有關要求設置室內(nèi)外消防用水。
7.5.1.2 室外消火栓布置間距不應大于120m,距路邊距離不應大于2 m,距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
7.5.1.3 下列建筑應設置室內(nèi)消火栓:
a) 超過5層或體積≥5000m3的建筑;
b) 高層民用建筑。
7.5.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7.5.2.1 下列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a) 任一樓層建筑面積>1500m2,或總建筑面積>3000m2的單層、多層建筑;
b) 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nèi)的賓館飯店和可燃物品庫房。
7.5.2.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中的有關要求。
7.5.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7.5.3.1 下列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a) 任一樓層建筑面積>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單層、多層建筑;
b) 設在—類高層民用建筑內(nèi)的賓館飯店,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nèi)且建筑面積>500m2的賓館飯店。
7.5.3.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中的有關要求。
7.5.4 防排煙系統(tǒng)
7.5.4.1 下列建筑應設置防排煙系統(tǒng):
a) 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nèi)的賓館飯店;
b) 地下建筑。
7.5.4.2 不應設置影響賓館飯店自然排煙的室內(nèi)外廣告牌等。
7.5.4.3 不超過6m凈高的賓館飯店應劃分500m2的防煙分區(qū),每個防煙分區(qū)均應設有排煙口,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
7.5.4.4 防排煙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045、GB50098中的有關要求。
7.5.5 滅火器
7.5.5.1 滅火器的配置應符合GB50140中的有關要求。
7.5.5.2 滅火器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撲救A類(固體)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ABC干粉滅火器;
b) 撲救B類(液體)火災應選用干粉(BC或ABC,下同)、泡沫、二氧化碳型滅火器,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c) 撲救C類(氣體)火災應選用干粉、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d) 撲救帶電火災應選用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
e) 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ABC干粉。
7.5.5.3 一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7.5.5.4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nèi),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7.5.6 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飯店還應設置的其它消防設施應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等規(guī)范的有關要求。
8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8.1 一般規(guī)定
8.1.1 賓館、飯店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或變更使用性質(zhì)及用途時,應當依法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經(jīng)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者經(jīng)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1.2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8.1.3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8.1.4 實施新、改、擴建及裝修、維修工程時,賓館、飯店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按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8.1.5 賓館、飯店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舉辦大型活動期間,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對舉辦活動的現(xiàn)場應加強管理,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8.2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8.2.1 賓館、飯店應將下列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a)容易發(fā)生火災的部位,主要有娛樂中心、多功能廳、廚房、員工宿舍樓、鍋爐房等;
b)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生和財產(chǎn)安全的部位,主要有客房、會議室、貴重設備工作室、檔案室、微機中心、財會室等;
c)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配電間、消防水泵房等。
8.2.2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標明“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防火責任人”,落實相應管理規(guī)定,并實行嚴格管理。
8.2.3 賓館飯店應至少每半年對廚房油煙道進行一次清洗,燃油燃氣管道應經(jīng)常檢查和保養(yǎng)。燃氣或燃油進出總管道上應設置緊急自動切斷裝置。
8.3 電氣防火管理
8.3.1 一般規(guī)定
8.3.1.1 電器設備和線路敷設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8.3.1.2 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8.3.1.3 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可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8.3.2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的防火要求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nèi)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性套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可燃和易燃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難燃或不燃性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qū)Ь穿越可燃和易燃裝修材料時,應采用不燃性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8.3.3 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飯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電氣線路改造等應辦理內(nèi)部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b)未經(jīng)允許,不得在客房、宿舍、娛樂中心等場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c)電器產(chǎn)品、燈具的質(zhì)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d)不使用的電器設備應及時切斷電源。
8.4 火源管理
賓館飯店應加強火源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b)固定用火場所應有專人負責;
c)客房、宿舍、娛樂中心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8.5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
賓館應加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b)嚴格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明確專人負責;
c)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內(nèi)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8.6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飯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完好有效;
b)賓館、飯店的樓層內(nèi)應設輔助疏散設施。
c)應在客房、娛樂中心等處的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平面和安全疏散方位與路線示意圖,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d)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e)營業(y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f) 首層和樓層中的公共疏散門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8.8 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8.8.1 一般規(guī)定
賓館、飯店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建立維護保養(yǎng)制度,確定專職人員維護保養(yǎng);自身沒有能力維護保養(yǎng)的,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組織或單位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并與受委托組織或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護保養(yǎng)內(nèi)容。維護保養(yǎng),應當保留記錄。
8.8.2 消防控制室
8.8.2.1 消防控制室應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員職責、接處警操作規(guī)程等工作制度。
8.8.2.2 消防控制室的設備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fā)現(xiàn)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8.8.2.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并按規(guī)定填寫記錄相關內(nèi)容。
8.8.2.4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經(jīng)消防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8.8.2.5 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報警聯(lián)動控制設備應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若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tài),應有確;馂膱缶綔y器報警后,能迅速確認火警并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措施,但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聯(lián)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tài)。
8.8.3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內(nèi)配器材配置齊全,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8.8.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拆除;
b)不得擅自關閉系統(tǒng),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8.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并便于操作;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8.8.6 滅火器管理要求
8.8.6.1 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shù)量、部位、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8.8.6.2 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等環(huán)境影響。
8.8.6.3 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明顯部位,并擺放穩(wěn)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qū)缁鹌飨滏i閉。
8.8.6.4 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維護保養(yǎng)。
9 防火檢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賓館飯店應對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落實巡查、檢查人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9.1.2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檢查部位及檢查內(nèi)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9.1.3 防火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發(fā)現(xiàn)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9.2 防火巡查
9.2.1 賓館飯店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住宿顧客退房后以及娛樂場所營業(yè)結束時,當班服務人員應對客房和娛樂場所進行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9.2.2 賓館飯店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防火巡查內(nèi)容并在賓館飯店的相關制度中予以明確,一般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建筑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并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滅火器的設置是否合理并且有效,消火栓水帶、水槍是否在位并且好用;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f)是否存在裝修、改造工程未報經(jīng)消防部門審核、審批及驗收的情況;
g)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9.3 防火檢查
9.3.1 賓館飯店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9.3.2 賓館飯店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防火檢查內(nèi)容并在賓館飯店的相關制度中明確,一般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b)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c)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d)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e)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f)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g)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h)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措施情況;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j)防火巡查情況;
k)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l)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nèi)容。
9.4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測試檢查
賓館飯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日常巡查、單項檢查、聯(lián)動檢查的內(nèi)容、方法和頻次,并按規(guī)定填寫相應的記錄。
9.4.1 每日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報警控制器是否存在誤報、漏報以及故障等情況,系統(tǒng)自檢、巡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電源、備電源工作是否正常。
9.4.2 每月對消防水泵分別進行一次自動控制、遠程控制、直接控制條件下的啟動試驗,重點檢查消火栓遠程啟動消防泵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壓力開關連鎖啟泵功能;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對噴頭外觀及備用數(shù)量進行檢查。
9.4.3 每季度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以及備用電源充放電、主備電源自動切換功能,試驗消防電梯迫降、非消防電源強制切斷以及消防專用電話對講功能;試驗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以及電動防火門、防火閥、防火卷簾的聯(lián)動控制功能;
9.4.4 每年應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有火災探測器及火災事故廣播試驗一次,并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
9.4.5 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后,賓館飯店應每隔2年對探測器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清洗工作應由具備相應資質(zhì)的單位承擔。
10 火災隱患整改
10.1 一般規(guī)定
10.1.1 賓館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為法定代表人。
10.1.2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落實人員、場地、資金等為火災隱患的消除提供必要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具體承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10.1.3 賓館飯店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請復查,對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nèi)改正完畢的,可以在期限屆滿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
10.1.4 賓館飯店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自身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10.1.5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賓館飯店應當采取確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fā)生的措施。
10.1.6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隱患整改情況逐級上報至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10.2 整改措施
10.2.1 發(fā)現(xiàn)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c)違反規(guī)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d)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e)不按照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的;
f)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g)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h)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的;
i)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j)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k)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10.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10.3 火災隱患預防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根據(jù)火災隱患產(chǎn)生的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再次產(chǎn)生同類隱患。
11 消防安全宣傳培訓
11.1 一般規(guī)定
a)賓館飯店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知識競賽、消防宣傳板報等多種形式開展適合單位實際的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好記錄;
b)賓館飯店應當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c)賓館飯店對員工的培訓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
d)培訓程序、培訓內(nèi)容應考慮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需求;
e)員工經(jīng)培訓后,應做到懂火災的危險性和預防火災措施、懂火災撲救方法、懂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11.2 培訓內(nèi)容
賓館飯店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時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b)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顧客和員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11.3 培訓范圍
11.3.1 賓館飯店中的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
e)特殊工種崗位人員;
f)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11.3.2 賓館飯店應按照兩年一個周期的要求,積極組織應訓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2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12.1 一般規(guī)定
賓館飯店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
12.2 預案內(nèi)容
12.2.1 預案的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xiàn)場撲救火災;
c)通信聯(lián)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lián)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12.2.2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fā)現(xiàn)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fā)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賓館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負責人報告,發(fā)出火災聲響警報。
12.2.3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人員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賓館職工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賓客疏散。
12.2.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xié)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12.2.5 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按預定通信聯(lián)絡方式,保證通信聯(lián)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并及時通知醫(yī)護人員救護傷員。
12.2.6 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xiàn)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調(diào)查。
12.3 人員職責
列入應急組織機構的成員,應熟悉預案內(nèi)容,明確個人職責,具備完成應急預案的能力。
12.4 演練
12.4.1 賓館飯店應當定期組織白天和夜間演練,屬于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12.4.2 演練前應通知賓館所有人員,防止發(fā)生意外混亂;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修訂預案內(nèi)容。
13 火災事故處理
13.1 賓館飯店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同時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13.2 發(fā)生火災后,賓館飯店應當保護火災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diào)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diào)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13.3 發(fā)生火災的賓館飯店應當對造成事故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進對策,通過對有關責任者進行倒查處理,起到教育員工的作用。
14 消防檔案
14.1 一般規(guī)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確定消防檔案信息錄入維護和保管人員,并在互聯(lián)網(wǎng)《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信息系統(tǒng)》中及時主動填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信息。消防檔案內(nèi)容信息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同時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以及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tǒng)一保管備查。
14.2 檔案內(nèi)容
14.2.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nèi)容: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b)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h)新增消防產(chǎn)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4.2.2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nèi)容:
a)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
b)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15 消防安全經(jīng)費投入
賓館飯店應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jīng)營、管理活動統(tǒng)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將消防安全經(jīng)費列入財務計劃,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提供經(jīng)費保障。
16 檢查考評
賓館飯店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nèi)部檢查、考核、評比內(nèi)容,實行半年及年終考評制度。
17 獎勵與懲處
17.2.1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給予表彰獎勵。
17.2.2 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17.2.3 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規(guī)章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nèi)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nèi)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shù)陌踩綦x,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jīng)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jīng)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jīng)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jīng)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jīng)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jīng)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nèi)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nèi)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zhì)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nèi)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jīng)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jīng)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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