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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文物單位、文物庫房及辦公設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單位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與義務。
第五條單位領導和各部門領導分別對本單位和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六條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各類事故隱患
4.組織消防業(yè)務培訓、交流經(jīng)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
第七條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規(guī)定,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第九條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經(jīng)常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經(jīng)常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條文保單位及文物庫房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
第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火警電話119),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撲救。單位要及時組織力量,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險撲救。
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并對取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適當?shù)谋碚煤酮剟睢?/p>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消防安全條件,保證正常工作的;
2.堅持執(zhí)行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做斗爭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財產(chǎn)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安全工作有貢獻的;
第十四條 對無視消防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jīng)指出仍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jīng)濟處罰。
第十五條 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消防安全的組織領導
第十六條 單位、部門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設消防責任人。單位的消防責任人由所長擔任。
第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單位成立消防安全領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分別成立相應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做法及對策探討
中華民族有著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惟一一個擁有5000年文明而不曾中斷的國家。悠久的歷史賦予了我們豐富的文化遺產(chǎn),構成了獨特而燦爛的文明景觀。它不僅是國家和民族的驕傲,也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遺產(chǎn)的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對待文物古建筑必須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吨腥A人民共和國文物法》規(guī)定:“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制定專項的總體保護規(guī)劃,文物保護工程應當依據(jù)批準的規(guī)劃進行!
然而,目前的現(xiàn)實是,絕大多數(shù)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沒有較完整的規(guī)劃。以我市為例,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5家、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27家、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92家,共有木制結構古建筑118處,最早年代的文物古跡可以追溯到新、舊石器時代。這么多的古建筑,沒有一個做出消防規(guī)劃,一旦發(fā)生火災僅造成了重大的經(jīng)濟損失,而且損毀了國家寶貴的文物資源和文化遺產(chǎn),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
例如,銅仁地區(qū)銅仁市川主宮茶藝館因違章使用電火箱,長時間通電引燃覆蓋物釀成火災事故,火災燒毀古建筑850平方米,直接財產(chǎn)損失98.71萬元。引起了、省政府和省公安廳領導的高度重視。這不僅給國家造成了極大的損失而且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
一、火災危險因素
(一)結構性因素。文物古建筑多為木質(zhì)結構,歷經(jīng)幾百甚至上千年的日曬風吹雨淋,造成建筑木質(zhì)腐蝕、干燥、疏松,含水量遠遠低于一般自然干燥的含水量(約在12-18%之間),成了全干材。同時文物古建筑材料又多用油脂含量高的柏木、松木、樟木等優(yōu)質(zhì)木材建造,且其表層涂有大量的油漆涂料,極易燃燒。
(二)火災負荷因素,F(xiàn)代建筑要求火災負荷量平均每平方米的木材的用量,不宜多于0.03立方米。在文物古建筑中,大體上每平方米含有木材1立方米(包括其它可燃物折合木材的用量),那么文物古建筑的火災負荷量比現(xiàn)代建筑大31倍。由此可見文物古建筑火災危險性之大。
(三)撲救困難因素。
1.文物古建筑在設計古建彩繪建造上往往存在先天缺陷。或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嶇坎坷,或建于城區(qū),但設有門檻、臺階等而使消防車無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建筑之間大多間距很小,沒有消防通道,更無法設立防火墻,消防設施及水源無法滿足施救的需要,因而,對防火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2.燃燒速度快,溫度積聚迅速。木構架建筑在起火以后,必須在15-20分鐘內(nèi)實施有效施救,否則會出現(xiàn)大面積燃燒,最高溫度可達800-1000℃。文物古建筑中的木材,由于長期的干燥和自然的侵蝕,往往出現(xiàn)許多大大小小的裂縫,其牢固情況比疏松的松木還要差。有的大圓柱,并非完整的原木,而是用幾根木料拼接而成,外面裹以麻布,涂以漆料,發(fā)生火災時,木材的裂縫和拼接的縫隙,成了火勢向縱深蔓延的途徑,加快了燃燒速度。同時,文物古建筑的屋頂相當寬大且堅實,發(fā)生火災時,屋頂內(nèi)部的煙霧和熱量不易散發(fā),溫度容易積聚,導致轟燃現(xiàn)象,使古建火災難以撲救。
3.煙霧生成量大。一般而言,1公斤木材燃燒時可生成20立方米煙霧,體積相當于木材體積的300倍。一座1000平方米的大殿,如在其中燃燒20公斤木材,數(shù)分鐘內(nèi),整個大堂將會充滿煙霧。在施救過程中,消防人員難以進入,又不宜施展破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撲救難度。
二、發(fā)生火災的原因
(一)生活用火。主要反映在做飯、采暖、照明等用火過程中不慎引起的火災。甚至有些單位在古建筑群內(nèi)設置飯店、包廂、茶座,在用火方面,存在柴油和液化氣同時使用,并把廚房間設在二層。
(二)電氣火險。主要有線路老化,絕緣破損;電氣設備使用時間過長,溫度過高;照明燈距離木屋架或可燃物等過近,因長時間烘烤而起火;隨意增加用電負荷,因?qū)Ь截面過細難以承受較大的電流作用,以及隨意在古建筑的可燃結構上鋪設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電線引起火災。
(三)宗教活動用火。民用佛教信徒進行燒香拜佛等宗教活動者甚眾,而古建筑古寺廟是民間宗教活動的重要場所。宗教活動常見的用火形式主要有燒香化紙、燃點蠟燭、供龕上的植物油燈、燈節(jié)等大型用火活動。此外,還有定時的廟會,臨時性的超度道場等宗教用火活動。無形之中埋下了眾多火災隱患。
(四)雷擊起火。古建筑一般都是建在較高的臺基之上,或人群聚集的地方,或崇山峻嶺之上,建筑群屋體高大聳立,周圍古木參天,接觸點高,木質(zhì)干燥,地處雷擊多發(fā)區(qū),極易引起雷電火災。
(五)其它原因。主要是柴草堆積時間過長引起的自燃;集會燃放煙花爆竹,危險品引起的爆炸,以及人為因素如小孩玩火、報復縱火、放火等原因引起的火災。
三、火災預防的方法和措施針對古建筑火災的多種成因,必須堅持“防消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組織落實,制度嚴密,措施得法,施救有效,具體方法有:
(一)完善法規(guī)體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則》規(guī)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單位共同負責!辈粌H如此,國家需要進一步完善古建筑消防管理的法規(guī)體系,明確各級政府、使用單位、管理單位、消防監(jiān)督部門等各自的責任。目前,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還存在產(chǎn)權不清,責任不明,安全保衛(wèi)人員短缺,業(yè)務素質(zhì)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督促文物古建筑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的手段單一等一系列問題。所以,對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出規(guī)劃,予以完善。
(二)提高認識,建章立制。
1.加強教育培訓。重視做好對工作人員和有關文物古建筑活動參與者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內(nèi)容包括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預防火災的方法、發(fā)現(xiàn)火情的處理及滅火技能等,從而提高大家對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的認識,有效增強預防火災的自覺性和有效性。
2.建立組織、明確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guī)定:“距離當?shù)毓蚕?防-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文物古建筑單位要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規(guī)則》及公安部第73號令有關規(guī)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消防員);根據(jù)單位的特點,建立和完善防火滅火的預案和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主動配合消防機構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逐級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確保逐項措施落到實處。
3.加強設施建設,配備滅火器材。地處偏遠的文物古建筑,應修建消防蓄水池,配備水缸、水桶、沙土以備滅火。有條件的文物古建筑單位應在主要建筑內(nèi)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系統(tǒng)。在郊野、山區(qū)的文物古建筑還應配備常用滅火器材和因地制宜地設置適合自身特點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須立足于減少火災撲救時的水漬損失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嚴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畫、彩繪、泥塑、文字資料等特別貴重的歷史珍品。因此,撲救此類古建筑火災時必須減少水漬損失,要研發(fā)和配置適合撲救古建筑火災所需的水漬損失小、節(jié)水型的滅火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如高壓脈沖水槍等,以達到既節(jié)約用水又減少損失的目的。
(三)拓寬籌資渠道,加大消防投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yè)納入本級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所需經(jīng)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人增長而增加。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等的事業(yè)性收入,專門用于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睂沤ㄖ辣Wo的經(jīng)費要列出規(guī)劃,安全投資渠道要多元化。對國家級的文物保護單位,不一定非要當?shù)卣顿Y,像我市這樣經(jīng)濟欠發(fā)達的地區(qū),國家應予以資金上的傾斜和支持。同時,也可以允許民間資本參與古建筑消防保護,或從旅游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資金等多渠道籌資,以保護全人類的共同遺產(chǎn)。
(四)加強生活用火的管理。
1.炊事用火:主要考慮爐灶的選址和筑造,灶房地址一定要遠離古建筑或文物集中的庫房,爐灶不能靠近可燃建筑物,煙囪穿過悶項或房蓋時,其周圍應用不燃材料隔絕,上加防火帽,爐體灶堂應用耐火材料構筑,其內(nèi)不能開裂漏火,使用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周圍柴草不能堆積過多,飯好后應立即清除,做飯時油湯不宜過滿,防止浮油過溢引起火災,一旦起火不要驚慌,應迅速蓋上鍋蓋,端離爐火使其窒息。
2.照明用火:使用油燈、蠟燭照明時,不能直接靠近可燃物質(zhì),應在油燈上設置燈罩,燈罩上不能再套紙罩。油燈、蠟燭應固定在四周沒有可燃物的地方,并應及時清除油垢。添加燈油時應將燈火熄滅。
3.取暖用火:取暖方式主要有火爐、火坑、火盆、手爐等。對火爐設置的要求:木質(zhì)地板上設置火爐時必須用磚或土坯墊成不低于14厘米厚的隔熱層,爐口上部須垂吊一定厚度的隔熱板。使用火盆取暖不得直接將火盆放在木架或木質(zhì)地板上,就放在較厚的不導熱的臺基上。使用手爐時,不能任意放置,更不能使用手爐烘烤被褥。
4.禁止在古建筑區(qū)燃放煙花爆竹等。
(三)宗教活動明火的管理。寺院、道觀中宗教職業(yè)者常年堅持供奉活動,在殿堂、佛堂之內(nèi)的供臺、供桌上設置香爐、香盆、蠟燭、長明油燈,長年累月,晝夜不熄。香客盛行時殿堂內(nèi)外幾乎成了火的世界,對此,必須加強規(guī)范:
1.可以將在殿內(nèi)燒香、點蠟和燃點油燈改為在殿堂之外的安全地帶設置焚香爐亭,做到專人看管,人離火熄。每天清理蠟燭殘枝、香頭,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禁止將明火引入殿內(nèi),燒香點蠟必須在殿外進行。
3.可使用安全可靠的替代性物品來替代易引發(fā)火災的點火蠟燭。
(四)電氣火災的預防。
1.加強電氣工程安裝、施工的管理。必須嚴格審批手續(xù),并由實踐經(jīng)驗豐富,技術力量雄厚的電氣工程部門承擔。安裝工程結束后,須經(jīng)供電部門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2.有關庫房、展室內(nèi)的電線,必須穿管敷設。照明應用60瓦以下的白熾燈泡,嚴禁使用日光燈、水銀燈照明。
3.古建筑物群內(nèi)凡用電照明的,均應在室外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電斷。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其他金屬代替。有關照明設施應遠離可燃、易燃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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