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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防范法律風險
隨著國家貨幣宏觀調控措施的收緊,銀行放貸越來越謹慎,審核越來越嚴格,企業(yè)和個人獲取銀行貸款的難度也越來越大,但市場對資金的需求卻并未因此而減弱,這種資金供求上的矛盾,使得大量的民間資本開始在借貸市場上活躍起來,但由于目前民間借貸市場上借貸行為的不規(guī)范,在民間借貸市場上存在大量的違法借貸行為或潛在風險,不僅影響對民間資本的合法使用,而且也會給社會帶來很多不穩(wěn)定的因素。下面就如何防范民間借貸的風險,筆者作一簡要的分析,希望對民間借貸雙方規(guī)范借款行為防范法律風險有所幫助。
1、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書面借款合同是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最直接的證據(jù),一旦發(fā)生糾紛,可以按照書面借款合同的約定來判定雙方的責任,確保借貸雙方的利益。借款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應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合同約定的越明確,就越容易減少糾紛。雖然合同法并未明確要求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采用書面方式,但為了避免糾紛的發(fā)生,自然人之間借貸的最好采用書面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自給付借款時生效的,若僅簽訂書面借款合同,但未實際給付借款的,借款合同不生效。
2、注意借條和收條的區(qū)別。
一般意義上的借條僅能證明借貸雙方存在借款的合意,相當于借款合同的性質。一般意義上的收條僅能證明一方當事人收到特定數(shù)額款項的事實,而對于收到的特定款項屬于何種性質的事實,收條一般不能起到證明作用。一般要證明一個完整借貸關系的成立,既需要借條來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也需要收條來證明借款的實際交付。但在借貸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在使用借條和收條時比較混亂,出具的借條和收條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借條和收條,有的借條包含了收條的內(nèi)容,有的收條包含了借條的內(nèi)容。甚至還有很多當事人拿著不能證明款項交付的借條來主張返還借款,最終均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為了避免糾紛,在借貸雙方采用借條等簡便形式來證明借貸關系時,簽訂借條的同時,交付借款時,一定要讓對方簽訂能夠證明款項交付的收條。在自然人的借貸中,在只寫收條或借條的情況下,無論是采用借條還是收條的名稱,其內(nèi)容必須明確且應包括兩個事實:一是雙方有借款的合意。二是,借款已經(jīng)實際交付。
3、利息應明確約定,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借貸雙方應當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中,對是否收取利息及利息的計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特別對于自然人間的借貸,若出借人的本意是收取利息的,就更應該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其主張利息的權利就很難得到法律保護。因為,合同法已明確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自然人間收取利息的借貸,一定要明確約定利息,但利息的約定并非沒有限制,為了防止當事人間的高息放貸行為,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sh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4、企業(yè)之間借貸以及企業(yè)與公民之間借貸效力的認定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有金融企業(yè)才能對外發(fā)放貸款,一般的企業(yè)不能對外發(fā)放貸款,企業(yè)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違反我國金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根據(j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企業(yè)之間的借貸行為屬于無效行為,雙方約定的利息由國家依法收繳。
而企業(yè)與公民之間的借貸行為,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一)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yè)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fā)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
5、復利及利息預先扣除的禁止。
《民通意見》第一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shù)計息!逗贤ā返诙贄l規(guī)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七條規(guī)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fā)現(xiàn)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guī)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我國法律原則上禁止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但若約定的復利未超過國家限定的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國家有條件的予以保護。對于將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的行為,則直接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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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充分利用各種擔保方式,為借款債權設定擔保。
根據(jù)我國《擔保法》和《物權法》的規(guī)定,在借貸關系中,可以為主債權設定擔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方式,借款人在出借款項時,為了確保將來自己的債權能夠實現(xiàn),可以根據(jù)對債務人清償能力的評估,為自己的債權設定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在設定擔保方式時,一定要注意不同保證方式法律規(guī)定生效要件和擔保力度、實現(xiàn)方式的不同,以便為自己的債權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必要時也可以采用多種擔保方式并存的方式。
民間借貸糾紛法律風險如何避免2017-04-21 09:45 | #2樓
近幾年來,私人之間借貸增多,借貸糾紛也隨之增多。為了避免和減少或杜絕民間借貸糾紛,借款人在借貸時要依法辦事留有證據(jù)。這里提醒你:
一、要知底。摸清對方有無償還能力,了解其為人信用程度,對那些不守信用,缺乏還款能力的,不能輕易將錢借出,否則打贏了官司也很難要回欠款。
二、要保留證據(jù)。民間借貸大部分發(fā)生在親戚、朋友、同事、鄰居、同學、熟人之間,多數(shù)是只有口頭協(xié)議,沒留書面證據(jù),一旦產(chǎn)生糾紛打起官司,拿不出證據(jù),債務人再不認賬,離開證據(jù)借款事實就無法認定,債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三、要有借款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xiàn)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
3.落實擔保措施時應注意的問題:由于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xiàn),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借貸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xié)議中明確并經(jīng)保證人簽字確認。
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膿7绞。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钡绻摷s定在債務人已經(jīng)實際發(fā)生不履行情勢之后,則為抵押權實現(xiàn)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為法律規(guī)定,大多數(shù)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chǎn)等不動產(chǎn))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chǎn)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4.質押是指對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轉移占有而供擔保的動產(chǎn)或者權利,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將其變價并就該價款優(yōu)先受償債權的權利。
對于質押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質押須簽定書面質押合同并轉移質物的占有,如果是動產(chǎn)質押,必須完成質押物的交付。如果是存單等權利質押,必須完成權利憑證的交付。質押合同只有在質物轉移到質權人占有時才生效,僅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而不轉移質物的占有,質押無效。
(2)雙方當事人不得事先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如有約定,也為無效。
四、要注意訴訟時效。民間借貸中,不少人根本不知道訴訟時效,讓那些心術不正的人鉆了法律的空子,采取賴賬、拖欠逃避等手段逃避債務。我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在此期間,債權人必須向借款人索要過借款,否則兩年過后,就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不受法律保護。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日開始計算,如沒有約定借款期限的,則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聲討權利。
五、時間內(nèi)容要約清。首先,借貸起止時間要寫清,避免因時間不清到時計息受損。借款數(shù)額要用大寫,防止事后有人在小寫的數(shù)額上做手腳。其次,借款利息約定要明確。再次,內(nèi)容部分和簽字蓋章之間的空白不能留得太大,如果留得太大,會讓別有用心的人有機會做手腳,比如在空白處增寫其他內(nèi)容,或將原內(nèi)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nèi)容。
六、借款合同需有效,民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1.借貸一方或雙方的主體不合格;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借貸合同,并且損害國家利益的;
3.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借款給別人去賭博或販毒的;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動而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合同無效,雙方還將受民事制裁;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7.另外,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企業(yè)的借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屬無效:
(1)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yè)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fā)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
無效借貸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還將被收繳。
七、利息和利率問題
1.利率問題:
對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司法解釋則具體規(guī)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nèi)協(xié)商。如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則一年期的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4%。由此可歸納為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nèi)的屬于合法利率,超過4倍的,屬于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利息問題:
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并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jīng)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3.“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還問題:
在此,我們不得不提醒貸款人注意:雙方約定利率超過四倍,在履行完畢后,借款人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司法實踐是:對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判令返還。其理由是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為無效合同(單指這部分無效)。按無效合同的規(guī)定:因該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
同時,根據(jù)《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5條規(guī)定,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由此可見,民間借貸也不得約定復利(即“利滾利”)。
八、要依法保護自己合法利益。民間借貸的特殊性,原本都是要好的朋友或熟人。一旦一方出現(xiàn)翻臉賴賬,往往使債權人一時難以接受,易沖動,用武力威脅,或采用綁架人質、搶物抵押等手段,都是違法的,如果處理不好,造成傷人或毀物,不僅欠款要不回來,還要負經(jīng)濟賠償責任,觸犯刑律的還要負刑事責任,因此,當你遇到私人之間借貸出現(xiàn)糾紛時,先找律師或相關司法機關進行法律咨詢后,依法辦事,才能保護好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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