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合集20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危險化學品由本公司物資供應部負責進行安全管理。
二、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必須到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商店或有生產許可證的工廠購買危險化學品。
三、采購人員需向供貨單位索要與危險化學汽相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要認真閱讀和熟悉技術說明書與安全標簽提示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穿戴整齊防護用品。
六、未成年人員和懷孕婦女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yè)。
七、對劇毒品要制訂“五雙”(雙人驗收、雙人發(fā)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帳)管理制度,領用審批等規(guī)定。
八、對生產、維修、使用的壓縮氣體,易燃氣體(氫氣、乙炔、氧氣等)要專人保管,隔離存放,噪火種熱源,防止曝曬。
九、本單位所需的酸性,堿性蝕品,或互為禁忌的其他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和保管。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通風、避光、經過防蝕處理的場所。
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配備充足的消防器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檢查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保證本單位在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中的生產安全、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及時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做到早發(fā)現、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由本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組織落實。
二、檢查時段及責任劃分:
1、按照逐級安全責任制的分工,開展單位安全檢查工作。
2、各崗位、班組要做到天天查,部門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檢查。
3、每次檢查負責人應提前制定檢查計劃。
4、每次檢查應有記錄。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安全生產員會(安全主要負責人)、
三、單位在有重活動、節(jié)日前,安全生產員會安全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安全檢查。
四、設備修、改造和新設備安裝后,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要進行專業(yè)性檢查。
五、根據季節(jié)性特點,特種設備或專業(yè)性較強的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要進行專項檢查。
六、對每次檢查和上級指導機關查出的隱患、提出的整改建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要負責及時按期整改,并將結果報告有關部門,對暫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記錄在案。
七、檢查內容及要求
1、每次檢查必須對本部門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認真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規(guī)定限改日期,到期復查,填寫復查記錄。檢查含復查全過程及記錄交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安全主要負責人存檔。
2、日常檢查應對日常工作中各種安全隱患現象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本部門存檔。
3、每次檢查應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進行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保證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工作有序運行,加強各部門工作的協(xié)調,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如下例會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會全體成員參加,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主任主持。
二、會議的主要內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傳達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門負責人匯報本季度工作情況,需提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以及其他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問題。
3、匯報總結本季度安全經營管理、治安、產品質量工作情況,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護措施。
4、由本部門經理對本季度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點,并進行布置安排。
三、全體參會人員要暢所欲言,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
四、參會人員要嚴格按照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參會,不得遲到,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或無法參會,須向會議主持人提前請假,并派有關人員參加。
五、參會人員要認真做好記錄,會后嚴格落實,傳達會議精神。
六、各部門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并做好記錄。所有會議記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存檔。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為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動力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二、凡是臨時線路,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三、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五、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六、凡違上述規(guī)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主管安全負責人)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的程度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火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使用燃氣灶時,要先點火,后開氣。每日下班時,要有專人負責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二、廚房的各種電氣設備(機械、照明、插座、線路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三、用電設備嚴禁超負荷使用,并且絕緣良好,接點、接頭要牢固,有合格的`保險裝置。
四、廚房的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五、廚房在熱油、炸制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專人看管,掌握溫度不能過高,鍋內放油不得太滿,防止因油溫過高或油溢出鍋而引起火災,不得違操作規(guī)程。
六、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七、定期清洗煙道、煙罩、灶臺油垢,避免油垢過多引起火災。
八、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有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九、熟知公司消防報警程序及廚房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會使用消防器材,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十、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并明文張掛。
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guī)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fā)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部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jiān)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定期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yǎng)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設置安全標志,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范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于全局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局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tǒng)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guī)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fā)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jiān)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局不發(fā)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發(fā)放人身安全獎。
2、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并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50%
(5)其它部門人員20%
(6)局領導 40%
3、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其余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fā)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fā)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fā)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guī)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fā)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zhí)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fā)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后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后,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并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于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后經主管局長批準,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fā)生人身事故貺額發(fā)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fā)給半獎,若發(fā)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fā)并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fā)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xù),按變更后的崗位兌現獎懲。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椐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有關條款要求,企業(yè)必須對員工開展(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現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
一、入廠教育
新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和實習員工和外單位調入本企業(yè)員工,必須進行公司級(廠級)、車間(部門)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2)、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員工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5)、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由車間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qū)、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班組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本部門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學時要求:
1、主要負責人: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2、新上崗的員工:
公司各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危險化學品、儲存部門等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崗的員工:
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4、換崗的員工:
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后,應進行安全試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試卷備檔。
三、培訓記錄:
每次安全教育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人及受訓人簽字;
四、建卡備檔:
1、每名員工,應認真建立三級教育培訓記錄卡,留本部門備檔。
2、特種作業(yè)員工操作證經查后,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備檔,并按規(guī)定,組織、督促特種作業(yè)員工進行年度復審。
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產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有關員工進行專門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業(yè)發(fā)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一般事故,各部門組織本崗位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和主管部室,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的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主管安全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利用各種安全活動,黑板報、錄相、簡報、宣傳畫等多種形式,經常對全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車間和班組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做好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4、停產修,重點項目修,和重危險性作業(yè),(含施工項目)時,安全主管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專門安全教育。
六、其它:
確保各級安全教育時間和教育質量。
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否則追究有關員工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了保障公司的生產和辦公正常有序進行,營造一個和諧、穩(wěn)定的工作環(huán)境,防止不安全問題的發(fā)生,特制定本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全力防止生產安全事故。
1、公司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事故應急辦公室。
2、公司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xù)發(fā)展”的方針,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落實行政負責人負責制和企業(yè)法定代表負責制,切實加強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二、合理安排,加強監(jiān)督檢查,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1、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jiān)管,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和事故的`發(fā)生,對危險化學脾罐和倉庫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險化學脾存場所的通風、降溫、防洪、防潮等措施。
2、對易積水的生產區(qū)及危險化學脾存區(qū),采取圍堰、加高圍墻等措施,并準備好排水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職工食堂生活衛(wèi)生工作。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合理組織生產作業(yè),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發(fā)生;加強職工食堂各項衛(wèi)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加強高溫季節(jié)用電的`安全管理。
1、保護電力設施,做好重點線路、配電室等設備設施的巡視和檢修,制定事故搶修方案。
2、針對潮濕天氣各種用電設備絕緣程度降低,容易發(fā)生觸電事故的情況,加強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加強對電氣設備和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對電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加強值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1、嚴格執(zhí)行應急值守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對出現的各種突發(fā)事故和異常情況必須立即上報,做到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
2、公司定期對保安隊員和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員應急突發(fā)事件的思想意識。
3、保安隊員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經常進行防火演練,對防火器材進行檢查,提高防火知識和操作水平。
4、保安隊對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數,各個庫房和要害部位配備滅火器和沙袋。定期對這些設備進行檢查,保持良好使用狀態(tài)。
5、如遇突發(fā)事件,在公司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下,各部門、車間要積極組織人員協(xié)助配合相關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值班電工,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二、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悉供電系統(tǒng)和配電室內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異常情況采取措施的壓力。
三、高壓配電室值班必須兩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壓操作證。
四、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guī)定。
五、允許單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jiān)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準。
六、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時安全距離。
七、雷雨天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針與避雷器。
八、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關好。
九、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十、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壓設備和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
十二、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十三、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十四、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十五、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十六、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路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十七、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十八、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線必須牢固可靠,不能用纏繞方法進行。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裝時先接好接地端,拆時先拆導體端。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十九、在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
二十、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應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線路或用戶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并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后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二十二、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二十三、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斷器。在刀閘操作手柄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四、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工作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材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等。
二十五、發(fā)生人身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二十六、電器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運用鹵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銨鹽粉和1211干粉滅火器。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
二十七、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雀害。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本制度依據消防法規(guī)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環(huán)境下順利進行。
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負責實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設置
1、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車間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擔任,各部門、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
3、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門、車間、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4、各級職能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隊是防火日常檢查工作隊。
三、防火安全職責
1、全體員工都應樹立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單位、本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切實執(zhí)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操作。
4)、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職責是:
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監(jiān)督指導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項措施。
3)、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原則。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措施。
3、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應經常對全體干部、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單位、部門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辦公樓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部門、科室和要害部位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6、對從事或聘用電工、電氣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檢證后方可上崗。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7、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1)、一般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火災發(fā)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審批后執(zhí)行。
2)、動火作業(yè)必須由本部門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動火后做到清理現場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無論在員工宿舍或廠內工作區(qū),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9、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1、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2、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行政部有權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3、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為從業(yè)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由公司物資供應部組織落實。
二、采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庫房人員,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并建賬登記。
三、庫房應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測,過期失效及時更新更換。
四、庫房嚴格按照領用手續(xù)、規(guī)定和標準發(fā)放。
五、新入廠職工、轉崗人員、復工人員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后(見教育卡或本廠安全主要負責人的審批手續(xù))才能發(fā)放。
六、對于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后,勞保用品損壞或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本人可以提出申請,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廠安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前報廢更換。
七、職工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guī)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xù),并按一定比例折價。
八、廠內職工,上班后必須按規(guī)定正醛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正確著裝和使用者,依據本所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九、從業(yè)人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的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十、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應根據公司的所有工種和類別,制定出發(fā)放標準明細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guī)定的專門業(yè)務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二、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用電設備、設施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而且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四、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五、未經允許不得私接亂拉臨時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移動電源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七、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并絕緣包扎良好。
八、膠蓋閘用于電源開關使用時,膠蓋閘內裝設與設備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準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九、凡是電器(設備)本身的.電源線是三極插頭的,就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十、對用電炊事機械、設備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禁止同一開關電器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十一、對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失靈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燈泡要用磁燈口。
十三、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十四、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雙人作業(y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yè)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huán)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xù)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tǒng)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zhí)行監(jiān)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yè)現場巡回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yǎng),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yī)藥生產相關規(guī)定衛(wèi)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wèi)生、設備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fā)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y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相關規(guī)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guī)、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yè)務規(guī)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guī)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yè)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xù),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yè)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fā)生當日內,將事故發(fā)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y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guī)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yè)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guī)定報告鎮(zhèn)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fā)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fā)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fā)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6
一、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
二、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于100米2。并保證“五距”:垛與垛距離不應小于1米,垛與燈距、垛與墻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柱距,垛與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五、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普通庫房內禁止存放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防火防爆標示醒目。
七、庫房內不準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八、庫房內整潔無其它雜物。
九、配備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進行檢查,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下班。
十一、庫房管理應賬、物相符。
十二、對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十四、使用梯子時,應放穩(wěn)防滑。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7
一、凡在本公司區(qū)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設備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三、明火作業(yè)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并采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動火后要做到"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鸱N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設備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jiān)督。
六、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八、動火作業(yè)完畢,設備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yè)。
十、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guī)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8
一、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所有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fā)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三、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配電柜進行清掃。
五、安裝、維修電器線路時,要在上級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志牌,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雙人操作。
六、倒閘操作應按規(guī)定正確填寫、使用倒閘操作票。
七、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墻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火災。電纜溝內定期投入鼠藥。
八、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九、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9
一、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必須按程序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二、發(fā)生事故后,要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1、輕傷事故,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處理解決。
2、重傷以上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同時,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后通知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員會主任并得到批準后,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及時、準確、完整如實的向朝陽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
3、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單位名稱、企業(yè)規(guī)模、單位地址、事故發(fā)生地地址、
2)、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
4、發(fā)生事故后,單位負責人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記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不得偽造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
6、事故發(fā)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擾、干涉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在事故調查期間,單位負責人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任何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舉報。
9、按規(guī)定將事故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通知接待單位及家屬;
10、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11、事故調查處理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相關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及時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fā)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fā)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guī)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fā)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fā)文號及收發(fā)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臺帳要求書寫規(guī)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fā)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自文件下發(fā)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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