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一次告知制度
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最大的敵人是懶惰,考生不可因為時間還長就偷懶,對待學習要循序漸進,才能將知識掌握得更牢,小編為您奉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一次告知制度,每天跟著練,不偷懶!
【單選】
行政許可的受理實行一次告知制度,這一制度意味著( )。
A.申請材料必須一次準備齊全
B.必須當場告知是否受理
C.當事人不能補交申請材料
D.不能第二次要求當事人補充申請材料
【答案】D
【解析】選項D:實行一次告知制度,意味著不能第二次要求當事人補充申請材料。
【單選】
根據(jù)行政許可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被許可人( )可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變更行政許可的要求。
A.隨時
B.自變更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10日內(nèi)
C.自變更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nèi)
D.自變更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5日內(nèi)
【答案】A
【解析】變更是被許可人的權利,“隨時”可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要求。
相關知識點:
辦事規(guī)程:為加強辦稅服務廳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促進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咨詢國稅職責范圍內(nèi)的涉稅事宜,承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涉稅事項的依據(jù)、時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資料以及不予辦理等事項的制度。
二、對納稅人要求辦理的涉稅事項,在職責范圍內(nèi),承辦人員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xù)和資料,對即時辦理的事項要即時辦理;對手續(xù)、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承辦人員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手續(xù)和資料。在向納稅人一次性告知時,可采用口頭告知形式。但納稅人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的,承辦人員應填寫《一次性告知書》交納稅人,并對所需的資料、手續(xù)及辦理程序和受理時限作詳細說明!兑淮涡愿嬷獣芬皇絻煞荩环萁患{稅人,一份由經(jīng)辦單位留底備查。接收告知的納稅人應在《一次性告知書》上簽名。納稅人按照書面告知的要求補充后,承辦人應當及時予以辦理。對經(jīng)常性辦理的涉稅事項,且手續(xù)、資料要求明確的,辦稅服務廳要事先印制《辦稅指南》供納稅人索取。
三、遇到納稅人所辦事項的相關手續(xù)、資料不清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的,承辦人員應幫助其咨詢了解或請示報告,并將結(jié)果即時告知當事人。
四、納稅人電話咨詢有關涉稅事項辦理事宜時,承辦人應一次性告知辦理事項的手續(xù)、材料、程序和受理時限。各辦稅服務廳應設立電話咨詢記錄簿,并作好一次性告知的電話記錄。
五、各辦稅服務廳要在納稅人集中辦稅場所設立公告欄、觸摸屏,統(tǒng)一公布涉稅事項所需材料、程序、時限等內(nèi)容。
六、承辦人員應認真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對沒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務對象兩次以上往返,被納稅人有效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jīng)濟懲戒、政紀處分,并追究承辦人員的責任和有關領導的領導責任。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一次告知制度】相關文章: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題:行政申請07-13
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突破練習08-25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前練習題:行政申請06-04
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精選練習題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