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析《豫讓論》
【作品介紹】
《豫讓論》是明代文學(xué)家方孝孺的一篇論史散文。文章標(biāo)新立異,從傳統(tǒng)儒家思想出發(fā),對豫讓進行了批評。這篇散文旨在說明不能“扶危于未亂,而捐軀于既敗者,不足以當(dāng)國士”的道理。
【原文】
豫讓論①
作者:方孝儒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dāng)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②,斯為美也。茍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③;釣名沽譽④,眩世炫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⑤,及趙襄子殺智伯⑥,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⑦,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后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⑧,襄子責(zé)以不死于中行(hang杭)氏,而獨死于智伯。讓應(yīng)曰:“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奔创硕,讓馀徐憾矣。
段規(guī)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guī)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于心也。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dāng)伯請地?zé)o厭之日,縱欲荒暴之時,為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于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于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fù)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于斬衣而死平?
讓于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dāng)矣;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注釋】
、僭プ專簯(zhàn)國時人。先為晉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趙簡子滅范氏、中行氏之后,改事智伯。趙襄子(趙簡子之子)滅智伯,豫讓逃往山中,改名換姓,立誓為智伯報仇。一關(guān)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使生癩瘡,吞下炭塊,使聲音變啞,改變形狀,第二次行刺趙襄子,又未成功,被捕,自殺而死。
②簡策:編連成冊的竹簡,即書籍。這里指史冊。簡,削制成的狹長竹片或木片。上面刻寫文字,是古代的一種主要書寫材料。若干簡編綴在一起的叫策(冊)。
、劬柢|殞命:獻出生命。捎,獻出。軀,身體;殞:死亡。
④沽:買。釣:騙到。眩:同“炫”,夸耀、炫耀。
⑤智伯:即智瑤。晉的執(zhí)政大臣。
、挹w襄子殺智伯:趙襄子,即趙無恤,晉的執(zhí)政大臣。晉定公時(公元前512-前475年),趙、魏、韓、智氏、范氏、中行(hang)氏等六家貴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晉公室,同時六家之間的爭奪也很激烈。公元前490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敗后逃離晉國,其地為趙、韓、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454年,智伯聯(lián)合韓、魏攻趙。趙襄子接受謀臣張孟談的建議固守晉陽。智伯和韓、魏聯(lián)合圍攻了三年多,無法攻下。趙襄子派張孟談潛出城,對韓宣子、魏獻子說明趙亡之后,智氏必滅韓、魏的利害關(guān)系。韓、魏考慮到自身的利益,與趙聯(lián)合,一舉消滅智氏,殺死智伯。
、吡伊遥和涞臉幼。
、鄶匾氯S:趙襄子出外,豫讓暗伏橋下,謀刺趙襄子,沒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趙襄子衣服,“拔劍三躍,呼天擊之”,然后自殺。
【譯文】
具有君子美德的士人奉事主君,就應(yīng)該竭盡自己的智謀,給予忠告并善于開導(dǎo),銷解禍患于沒有形成之際,保障安定于不出災(zāi)難之前,既使自身得以保全而主君也能平安。這樣,活著作為名臣,死了也能成為高尚的英靈,垂留光輝于百代,照耀在史籍典冊之中,這才是美好的啊。倘若遇到知己的主君,不能扶救危險于未亂之先,而只是犧牲生命于既敗之后。以此來沽名釣譽,藉以迷惑世間并夸耀于俗人。從君子的眼光看來,都是很不足取的。
我曾持這樣的觀點來評論:豫讓以家臣的身份來奉事于智伯,當(dāng)趙襄于殺了智伯以后,豫讓為他報仇,聲名顯赫,即使是愚昧的男子和無知的婦女,也沒有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哦!
豫讓的死應(yīng)該是忠心的了,可惜的是他所選的怎樣去死的方式還存有不足以稱之為忠心的差距哩。為什么呢?試看他漆身吞炭后,向他朋友說:“我所做的都是極其艱難的事,我將以此來使天下后世為人臣而懷二心的人感到慚愧。”能說這不是忠心嗎?但看到他斬衣三躍刺殺趙襄子時,趙襄子責(zé)問他為什么不為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為智伯而死;豫讓回答是:“中行氏以對待普通人的態(tài)度來待我,我因此也用普通人的態(tài)度來回報他;智伯以對待國士的態(tài)度來待我,我所以用國士的行為來報答他!本椭粡倪@一點來分析,豫讓是死而有余撼的。
比如段規(guī)奉事韓康子,任章奉事魏桓子,并未聽說曾以國士來對待他們,可是不管是段規(guī)還是任章,都竭力勸說其主君依從智伯的要求,用割讓給他土地來促使智伯越來越驕縱,從而加速他的滅亡。郄疵奉事智伯,智伯也未曾以國士來對待他,但是郄疵能覺察出韓、魏的情況來諫止智伯;雖然智伯不采納他的話以至于滅亡,然而郄疵的智謀及其忠告,已經(jīng)可以問心無愧了。豫讓既然自己說智伯以國士對待他,國士就是救國之士嘛!當(dāng)智伯索求土地而貪心不已之日,縱欲肆暴之時,做為國士的豫讓,正應(yīng)該拿出自己的能力站在應(yīng)有的地位上,諄諄地告訴他:“諸侯和大夫都應(yīng)該安守各自的封地,不應(yīng)互相爭奪,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如今無故索取土地于人家,人家不給,我們必然要心生氣忿;人家給了,那我們就必然要心生驕氣。氣忿必定會爭奪,爭奪必然會失敗;驕縱必定要傲慢,傲慢必然要滅亡!卑言捳f得諄諄親切而態(tài)度又極其誠懇,勸諫不聽,就再一次諫,再諫不聽,就第三次勸諫他。三諫若不從,把那事后的“伏劍而死”挪到這個時候來死。智伯縱然是冥頑不靈,也會為他的至誠所感動,很可能會醒悟過來的。這樣一來就會與韓、魏和好,解除趙國的圍困,保全了智氏的宗族,使其世世保持祭祀祖先的禮儀。如能這樣,那豫讓就是雖死而猶生的,豈不是勝過斬衣而死嗎?”
豫讓在當(dāng)時,從無一句話來啟發(fā)覺悟主君的心,眼看著智伯的危險以至滅亡,好似越國人看著秦國的人——不管他是富是貧一樣。袖手旁觀,坐等勝敗,所謂“國士”的報答,能是這樣的嗎?待到智伯已經(jīng)死了,才受不了自己的血氣的悻悻之情,甘心把自己附在刺客之流的行列中,這有什么可稱道的,有什么可稱道的啊!雖是如此,不僅以“國士”而論,豫讓是承當(dāng)不起的;而且那種早上還是仇敵,到了晚上就成了君臣,并且腆著面孔而自鳴得意,從這點上看豫讓卻又成為有罪的人了。
【講解】
豫讓在春秋末年曾做過晉貴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趙、魏、韓三家貴族合謀滅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換姓,潛入趙襄子宮中企圖行刺,未遂而被捕獲。釋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辦法改變了容貌和聲音,再一次行刺,結(jié)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趙襄子將衣服脫給他,他朝著衣服“三躍而擊之”,然后伏劍自殺。
歷來人們都稱贊豫讓是忠義之士。文章作者認(rèn)為豫讓的行為是不值得稱道的'。真正的忠義應(yīng)該表現(xiàn)在誘導(dǎo)君主“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北匾獣r以死進諫,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顯然比豫讓的行為高明得多,但立論的目的無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對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評,也是由此而來。
戰(zhàn)國時的豫讓因為舍身為主報仇而被視為忠義之士,歷來為人所頌揚。作者做翻案文章,認(rèn)為身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讓,應(yīng)該盡到自己勸諫的職責(zé),幫助智伯弭禍于未然。而充當(dāng)刺客,在智伯因禍亡身后去為他報仇,并不值得稱道,即所謂的小忠小義。
史論是比較難寫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評論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頗。本文確實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讓之死,曾被史書渲染為壯舉,“死之日,趙國志士聞之,皆為涕泣”(見《史記·刺客列傳》),司馬遷稱贊他為“名垂后世”的義士。然而方孝孺卻一反舊說,認(rèn)為他“何足道哉”,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腳。全文的論證中心在于對知己的家主應(yīng)該采取“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積極的態(tài)度,而不應(yīng)“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釣名沽譽,眩世駭俗”。我們認(rèn)為,他的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從智伯的失敗來看,可以說智伯是一個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審時度勢,而只知一意孤行,終于導(dǎo)致敗亡,可稱咎由自取。豫讓在關(guān)鍵時刻既不能對他進行開導(dǎo),而在智伯死后又輕率地以身相殉,實屬不夠明智之舉。作者在這里只是就豫讓之死這一歷史事件進行評說,而不是全盤否定這個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讓和那些厚顏無恥之徒進行了比較,說明他們之間有著根本的不同,這樣就使得作者的持論公允、客觀了。
本文在結(jié)構(gòu)上采取了層層深入的寫法。開頭先泛論“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讓。第二段中把豫讓的言行進行了簡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評價。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點,他不但論證了豫讓之死為不足取,而又為其設(shè)計了一整套的對智伯進行規(guī)勸的方案,可稱周到之至。結(jié)尾時又做了一點補充,這就使得全文渾然一體,令人心服口服了。
【作者介紹】
方孝孺幼時好學(xué);長大后,師從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漢中府學(xué)教授,蜀王聘為世子老師。惠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xué)士,后改文學(xué)博士,主持編纂《太祖實錄》、《類要》。燕王朱棣發(fā)動“靖難之役”,他多次為建文帝謀劃對策。后朱棣引兵攻入京師,授筆起草登極詔書,方孝孺不從,將筆擲在地上,邊哭邊罵,于是被殺,共滅十族,死者八百七十余人。他主張寫文章“道明而辭達”,其作品醇深雄邁,每寫出一篇,人們爭相傳誦。著有《遜志齋集》。
方孝孺主張作文要“神會于心”,反對摹擬剽竊,其文風(fēng)格豪放雄健!端膸烊珪偰俊氛f他“學(xué)術(shù)醇正”,文章“乃縱橫豪放,頗出入于東坡、龍川之間”。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筆暢達,言簡意明,為時人所傳誦。如《蚊對》一文,以蚊喻人,揭露世之衣冠禽獸公然在白晝“乘其同類之間而陵之,吮其膏而醢其腦,使其餓踣于草野,流離于道路”的猙獰面目。并指出對這些食人者如采取聽之任之的態(tài)度,不是“君子先人后身之道”!吨赣鳌芬晃,則以“拇病為戒”,指出“天下之事發(fā)于至微而終為大患”,勸喻人們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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