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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床頭交接-班制度
1、危重病人主要指心、肺、腦、腎、肝等人體生命器官出現(xiàn)功能衰竭者,其中最常見的為心功能衰竭、呼吸衰竭,也可見于多器官功能不全綜合癥以及各種休克(最常見的為創(chuàng)傷性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過敏性休克)、昏迷等。
2、堅守崗位,認真執(zhí)行危重病人床旁交接-班制度,按時交-班。
3、交-班內容:
醫(yī)生:
(1)危重病人床頭交-班時,要交病情及診治經(jīng)過,查看病人的病情變化及注意事項。如交-班時病情惡化,需交接-班醫(yī)生共同搶救。
(2)有特殊檢查處理要交待清楚。
(3)有思想情緒波動的患者均應詳細交待。
護士:
(1)危重病人要床頭交清病情,護理、治療、器械、物品等情況。
(2)床頭要看清當時醫(yī)囑執(zhí)行情況,重癥護理記錄,各種檢查標本采集及各種處置完成情況,未完成的工作要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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