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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保密管理制度_試卷保密管理制度辦法
為嚴防試題試卷泄密,維護學?荚嚨墓院蜋嗤裕瑧贫ㄒ(guī)范的試卷保密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試卷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卷保密管理制度篇1
試卷(含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在考試前屬于絕密材料,試卷保密工作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關系到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教學秩序的穩(wěn)定。為了做好試卷保密工作,特制訂本暫行規(guī)定。
一、命題期間的保密紀律
命題期間的保密工作由各教學單位負責。教師單獨命題,由該教師負責命題期間的保密工作;教師組成命題組共同命題,由命題組長負責組卷后試卷保密工作,其它命題組成員有責任做好各自命題部分試題的保密工作。
命題教師及試題試做教師職責為:
(一)不得透露參加的課程考試命題及試做工作;
(二)不得泄露試卷內(nèi)容;
(三)不得將試卷、試卷草稿及電子稿帶到教室;
(四)確保命題所用電腦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對命題所用電腦加設密碼,并保證密碼不泄露;
(五)禁止學生接觸命題所用電腦;命題結束后及時刪除電腦上的試卷電子稿;
(六)命題結束后立即銷毀與試卷有關的草稿紙、打印校對稿;不得保留紙質(zhì)副本,妥善保管電子稿,確保與命題工作無關人員不能接觸到存有試題的U盤、MP3等移動存儲介質(zhì);盡量使用專用U盤存放試題;
(七)及時認真清除命題用參考書內(nèi)的命題標記;
(八)試做試卷應及時交命題教師統(tǒng)一存檔,不得保留副本。
二、試題審批及提交期間的保密紀律
試卷審批及提交期間是指從命題教師將試卷提交教研室主任審批時起至教務處考務管理崗收到試卷時止的時間段。
試卷涉密人員應將試卷妥善保管,嚴防泄密;不得透露考試命題審核情況;確保電腦的安全性;對電腦加設密碼。
(一)命題教師(命題組長)職責:
1、將試卷打印稿交教研室主任審核簽字,不得由他人轉交;
2、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經(jīng)教研室主任審核后的試卷交教務干事,不得由他人轉交;試卷電子稿只能通過U盤拷貝或電子郵件傳遞;如通過電子郵件傳遞,應及時清除電子郵箱中的副本。
(二)教研室主任職責:
1、原則上只收試卷打印稿;
2、將審核后的試卷打印稿交還命題教師(命題組長),不得由他人轉交;
3、對于試卷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直接與命題教師(命題組長)溝通,不得由他人轉達。
(三)教學單位教務干事職責:
1、將試卷打印稿匯總后直接交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不得由他人轉交;
2、在向教務處提交試卷電子稿時,原則上應使用專用U盤拷貝,要保證U盤的安全。
(四)專業(yè)學院(教學部)、國際學院主管領導職責:
1、將審核后的試卷打印稿直接交本教學單位教務干事,不得由他人轉交;
2、對于試卷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直接與教研室主任或命題教師(命題組長)溝通,不得由他人轉達。
(五)教務處考務管理崗職責:
在接收專業(yè)學院(教學部)、國際學院提交的試卷時,應當面點清試卷打印稿份數(shù)及電子稿數(shù)量,防止因錯收、漏收試卷而造成的.泄密。
三、試卷印制期間的保密紀律
按照《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試卷印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印刷后的試卷在考試前存放及發(fā)放期間的保密紀律
(一)教務處考務管理崗負責接收印制好的試卷,并將試卷存放在保密室;
(二)各教學單位的命題教師和教務干事在考試前檢查試卷、向試卷袋中添加答題卡、考生名單等考試相關資料時,必須有2人(含)以上同時在場。嚴禁私自將試卷帶離保密室;
(三)每場考試前有關人員發(fā)放試卷時要認真核對考試科目與所發(fā)試卷名稱,認真履行簽字手續(xù),防止因錯發(fā)試卷造成的泄密。
五、其它事項
考試涉密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要把所保管的有關文件、資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帶走。
六、泄密責任
試卷管理實行誰泄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關人員不能嚴格執(zhí)行本保密規(guī)定,導致發(fā)生試卷泄密事項,按照《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教學事故界定及處分暫行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試卷保密管理制度篇2
為了強化職業(yè)技能鑒定的保密工作,嚴防鑒定試題試卷泄密,維護職業(yè)技能鑒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特制定職業(yè)技能鑒定試卷保密制度如下。
一、鑒定試卷(包括標準答案、考試數(shù)據(jù)、書面答辯試卷)屬保密文件,鑒定所、站要認真按有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采取嚴格保密措施,防止泄密。鑒定所(站)主要負責人為保密第一責任人。
二、實施鑒定期間,要指定專人為試卷保密人員,負責試卷的'取、送、回收及保管等工作。領取試卷后要直接回鑒定所(站)及時存入保密專用柜中保管,不得攜帶試卷進入公共場所、探親訪友及自行保管。
三、保密人員應熟悉有關保密工作的規(guī)定、要求、程序和職責。
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四、保密人員不得將保密柜鑰匙交與無關人員保管,不得泄露保密柜的密碼、存儲鑒定試題的計算機密碼和存放的保密件。
五、保密人員不得將鑒定試題和未公布的考試考核結果(包括計算機存儲的考試結果數(shù)據(jù))抄送、拷貝、打印給任何人。
六、保密人員不得在沒有采取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上接受、處理和存儲試題,未經(jīng)批準不得隨意打印有關信息,儲存相關信息的軟盤也應按保密要求管理。
七、若發(fā)現(xiàn)試卷已經(jīng)或可能泄漏,保密人員應及時向責任人和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繼續(xù)擴散。查實已經(jīng)泄密的試卷應停考,經(jīng)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批準后啟用備用試卷。
八、各級鑒定中心及鑒定所(站)對違反保密規(guī)定造成泄密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當事人及責任人的責任。
試卷保密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我校關于加強保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為保證學?荚嚬ぷ鞯捻樌麑嵤,做好學?荚囋嚲淼谋C芄芾砉ぷ鳎刂朴啽巨k法。
第二條 考務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保密規(guī)定。國家考試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大型考試和重要考試一定要采取專人取送試卷的方式。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考試,是指學校組織的各類考試。
第二章 試卷的審批與保密
第四條 命題應同時出具A、B兩套試卷,二者的題量、難度相當;兩套試卷連同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須在考試前一周交教務處考試中心(研究生試卷交到研究生部,下同),評分標準應細化到每一小題和每一個關鍵步驟。
第五條 命題試卷要填寫相關信息內(nèi)容:考試(考查)時間、學年及學期、課程名稱等。試題表述應簡明、準確,不得有差錯和歧義。試卷必須打印清晰。由命題負責人簽字,教研室(系)主任按命題要求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教研室(系)主任簽名,命題負責人將命題送交教務處考試中心或研究生部,由專人負責接收保管并檢查格式、規(guī)范是否符合要求。
多名教師同時講授同一課程時,該課程應該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
如命題教師為教研室(系)負責人或?qū)W院(部)主管教學領導,其試卷的審批程序參照前項辦法,依次由高一級教學負責人負責審批,即教研室主任(系)審批處應由學院(部)教學院長或?qū)W院(部)院長審批。
教研室(系)負責人和學院(部)領導對所審查的試卷有權提出質(zhì)詢,命題教師應對質(zhì)詢作出解釋;對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試卷,應退回命題教師重新進行命題。
第六條 命題工作結束后,考試原始試題載體由命題負責人保管,命題過程中的草稿紙(含電子文本)等文字材料,要即刻進行銷毀。凡在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上進行命題時,均應采取斷網(wǎng)操作;對于考前所出試題的存儲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活動硬盤、U盤及光盤)采取加密存儲,嚴禁將所出試題與其他課件混存,嚴禁在公共場所打印試卷。試卷打印成稿后應立即銷毀草稿并刪除電子文檔,清空回收站,不允許保留副本,確?荚囋囶}的安全保密。
命題教師要做好試題保密工作。凡參與命題的教師及接觸試卷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員都有保守試卷秘密的義務和責任。接觸試卷的人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試題內(nèi)容,命題負責人全權負責試卷在交付教務處考試中心或研究生部前的保密管理工作。其余由任課教師命題的考試試卷同樣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教務處、研究生部、學院(部)、教研室(系)都要做好課程考試試卷命題的保密、保管工作,對參加命題和審查試題的教師進行保密教育。做好各類考試試題在印制、運輸、分發(fā)、收集等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防試題外泄。教務處考試中心和研究生部與各環(huán)節(jié)命題教師應履行嚴格的試題交接手續(xù),由專人接收并登記試題,試題需存放在保密室或保險柜中。
試題接收后要將試題與標準答案分開保管,嚴防答案混入試題。
第七條 試卷如果需要試做,試做的工作應由在該學期不承擔本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完成,嚴禁請學生代做。
第八條 參與命題工作的人員應當履行保密義務,遵守下列保密紀律:
(一)不得對考試課程指定考試重點或劃定考試范圍,更不許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試內(nèi)容;
(二)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或指明有關考試的任何內(nèi)容及其他命題工作信息;
(三)未經(jīng)批準,不得相互了解、交換、接觸各自負責命制的試題試卷、標準答案及其他命題工作信息;不得私自或公開推介與考試內(nèi)容有密切關系的書籍或輔導材料;
(四)不得對外擅自泄露本人參與當年課程考試命題的信息及其他命題人員名單及其身份;
(五)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進行相關課程的培訓和輔導以及參與任何單位和部門舉辦的相關課程考試的培訓活動;
(六)有親屬參加當年課程考試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第三章 試卷的制卷與保密
第九條 考試試卷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部從A、B兩套試卷中隨機抽取一套試卷用于考試,由考試中心指定的試卷管理人或出題教師把按照考試時間和試卷數(shù)量派單的試卷底稿送交印刷單位,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格式組織印制。印制過程中,要求有試卷管理人員或出題教師監(jiān)印。
考試中心在承擔試卷印制期間負有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要指定保密人員對試卷的`印刷、裝訂、密封等過程進行監(jiān)督。學生或閑雜人員不得進入現(xiàn)場。
印刷單位在試卷印刷時期,必須嚴格遵循保密原則。要對試卷及相關考試材料在印刷單位的安全保衛(wèi)與保密工作及印制質(zhì)量負責,及時徹底清理印刷場地,廢紙廢卷立即銷毀。試卷印制完成后,清點數(shù)量,密封后指派專人將試卷送到指定地點完成交接。
試卷印刷要用專門的紙張,印刷要規(guī)范,文字、插圖工整、清楚、準確。
第十條 試卷的印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命題責任人到考試中心填寫《課程考試工作登記表》,領取試卷請印單;
(二)考前一周,命題責任人將待印制的試卷送交教務處教務科或研究生部,由指定的印制單位印制;
(三)印制單位指定專人印制清樣。清樣經(jīng)命題責任人當場審核、校對無誤后,由印刷單位負責保密的工作人員當場填寫印刷工單(試卷印刷接受單)并簽字;
(四)試卷清樣的電腦資料由命題責任人當場刪除。印刷過程中產(chǎn)生的廢卷應專門存放,嚴格保密,事后及時銷毀。試卷印刷完畢后,印制單位應立即將試卷進行清點,放入文件保密柜內(nèi)或交給考試中心;
(五)印制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儲試卷資料;
(六)試卷印制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無直系親屬參加當次考試;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guī)和定點印刷單位的安全保密制度;身體健康;
(七)試卷印制完畢后,印刷單位按考試中心的要求移交試卷。學院(部)、教研室(系)試卷保管責任人為命題責任人;
(八)在試卷的收取、印制、移交的整個流程中,送印方和承印方必須認真填寫《西安工程大學試卷印制流程登記表》。
第十一條 試卷制作完成后,必須經(jīng)出題教師或考試中心試卷管理人員對制成試卷的質(zhì)量和完整情況進行抽樣檢查,合格后方能由印刷單位點數(shù),并同《考場標簽》一同裝袋、密封,并將試卷底稿密封交回教務處考試中心或研究生部保存,辦理簽名、登記領取手續(xù),并作為印刷費的結算依據(jù)。
各學院(部)及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到學校非指定的試卷印刷單位印制試卷。
第十二條 另一套試題卷密封好后由考試中心指定專人在密封袋上簽字作為備用試卷,用于學生補考、緩考或重修考試。A、B兩套試卷交考試中心指定的試卷管理人員,交付試卷時應辦理正規(guī)的試卷交付手續(xù)。
第四章 試卷的啟用和裝袋
第十三條 課程考試時,每個考場發(fā)多少試卷必須回收多少試卷。
第十四條 監(jiān)考人員是考場的第一責任人,考前按時到場,先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考場記錄單、考試卡等相關資料,清點試卷數(shù)量、檢查印刷質(zhì)量及有無錯漏,提前15分鐘到指定的考場監(jiān)考。
領取試卷時,必須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xù),當面點清。領送途中做到人不離卷,卷不離人。
監(jiān)考人員領取試卷后立即進入考場,在考前5分鐘當眾開啟試卷,按考生人數(shù)發(fā)放試卷,確保一人一卷。如試卷有印刷質(zhì)量或錯漏,應向?qū)W生說明和回答學生提問,但不得做試題解釋。
仔細收卷?荚嚱Y束前10分鐘,監(jiān)考人員應向考生提示考試時間,同時,告知考生不準離開考場并控制好考場?荚嚱Y束鈴響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監(jiān)考教師現(xiàn)場收卷,清點數(shù)量,認真核對考卷數(shù)量,并填寫《考場記錄單》,宣布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考場。清點試卷份數(shù),發(fā)現(xiàn)缺少,務必及時追回。
第十五條 考試結束,將試卷、考試卡及填寫好的考場記錄單送交指定地點,清點數(shù)量,確認無誤后,統(tǒng)一裝袋密封,與閱卷單位主考教師或?qū)W院(部)指定的試卷收取人辦理簽名交接手續(xù)。
第五章 試卷的評閱分析和保管
第十六條 凡統(tǒng)一命題的課程考試結束后,由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組織,按評分標準流水作業(yè),集中閱卷。
第十七條 閱卷結束后,各學院(部)要組織裝訂試卷并按要求及時登錄學生成績。同時對所任課程學生總體成績情況進行相關分析,按班填報《西安工程大學考試情況分析表》,并將成績單及分析表交學生所在學院或研究生部存檔備查,試卷裝訂成冊交學生所在學院保存。
第十八條 試卷由學生所在學院保存,按學期、課程門類存放。學院(部)要指定專人負責試卷保管。
學生畢業(yè)離校滿一年時間后,經(jīng)學院(部)分管教學的院長批準后銷毀保管的試卷。
第十九條 學生不得擅自找任課教師查閱試卷。若學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手續(xù)后進行復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試卷印刷單位資格的確認,由學校保密部門與教務處或研究生部共同審定。
第二十一條 試卷在以上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生泄密、被盜、損毀等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防止擴散。同時按照考試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實施辦法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十二條 凡在命題、審題、印卷、領取和保管試卷過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照學校教學事故處理辦法和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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